中國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專業實務科目(公司信貸專業)初級考試大綱
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測查應試人員運用銀行公司信貸領域相關知識,包括公司信貸基礎知識、營銷策略和方法,公司信貸操作流程、分析方法和管理要求,以及公司信貸相關法律法規等,處理銀行公司信貸基本業務的能力。
考試內容
一、公司信貸
(一)掌握公司信貸的要素和種類;
(二)了解公司信貸理論的發展及信貸資金的運動過程;
(三)熟悉公司信貸管理的原則、流程和組織架構;
(四)了解開展綠色信貸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二、公司信貸營銷
(一)了解公司信貸目標市場分析、選擇和定位的方法及市場細分的主要內容;
(二)充分了解公司信貸的產品、定價、渠道、促銷等營銷策略;
(三)熟悉客戶關系管理的應用及提高客戶關系管理水平的途徑。
三、貸款申請受理和貸前調查
(一)熟悉借款人應具備的資格和基本條件、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二)掌握面談訪問的內容和方式、內部意見反饋的步驟以及貸款意向階段的材料準備和注意事項;
(三)掌握貸前調查的方法和內容;
(四)熟悉貸前調查報告的基本內容。
四、貸款環境風險分析
(一)熟悉區域風險的分析方法;
(二)熟悉行業風險分析的基本方法。
五、借款需求分析
(一)熟悉借款需求分析的意義和借款需求的影響因素;
(二)熟悉借款需求的分析方法,能夠運用相關資料判斷企業是否需要借款,以及借款需求是由何原因引起;
(三)熟悉借款需求與負債結構的關系;
(四)熟悉銀監會三法一引中對于借款需求的規范和約束。
六、客戶分析與信用評級
(一)熟悉客戶品質分析的內容和基本方法;
(二)熟悉客戶財務分析的內容和基本方法;
(三)理解客戶信用評級的對象、因素、方法和流程。
七、貸款擔保
(一)掌握貸款擔保的分類、范圍、原則和作用;
(二)掌握貸款保證人的資格和條件,保證貸款的主要風險和風險防范措施、融資性擔保公司和銀擔業務合作;
(三)掌握貸款抵押的設定條件、風險和風險防范措施;
(四)掌握貸款質押的設定條件、風險和風險防范措施、以及質押與抵押的區別。
八、貸款審批
(一)掌握貸款審批的原則;
(二)掌握貸款審查事項及審批要素;
(三)掌握授信額度的決定因素和確定流程。
九、貸款合同與發放支付
(一)掌握貸款合同的簽訂流程和管理要點;
(二)掌握貸款發放的條件、原則和審查流程;
(三)掌握貸款支付的類型、各類支付方式的條件和操作要點。
十、貸后管理
(一)掌握借款人貸后監控的基本內容;
(二)掌握保證人管理、抵(質)押品管理以及擔保的補充機制;
(三)掌握風險預警的程序、方法、指標體系和處置;
(四)掌握信貸業務到期處理的方法;
(五)熟悉檔案管理的內容和要求。
十一、貸款風險分類與貸款損失準備金的計提
(一)熟悉貸款風險分類的標準、目標、原則、考慮因素、監管要求和會計原理;
(二)熟悉貸款風險分類的方法和步驟。
十二、不良貸款管理
(一)掌握不良貸款的成因;
(二)熟悉不良貸款的處置方式。
附錄:
(一)《貸款通則》(中國人民銀行1996年6月28日)
(二)《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7年第12號)
(三)《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銀監發[2004]51號)
(四)《貸款風險分類指引》(銀監發[2007]54號)
(五)《銀團貸款業務指引(修訂)》(銀監發[2011]85號)
(六)《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9年第2號)
(七)《項目融資業務指引》(銀監發[2009]71號)
(八)《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0年第1號)
(九)《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銀監發[2012]1號)
(十)《綠色信貸指引》(銀監發[2012]4號)
(十一)《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管理辦法》(財金[2012]6號)
(十二)《商業銀行貸款損失準備管理辦法》(銀監發[2011]4號)
(十三)《金融企業準備金計提管理辦法》(財金[2012]20號)
(十四)《銀行業金融機構國別風險管理指引》(銀監發[2010]45號)
(十五)《國務院關于調整和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的通知》(國發[2015]51號)
如本考試教材內容與最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有抵觸,以最新頒布的法律法規為準。
本考試大綱和考試教材是2016年及以后一個時期考試命題的依據,也是應考人員備考的重要資料,考試范圍限定于大綱范圍內,但不局限于教材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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