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19年一級消防工程師備考已經開始,不少考生咨詢本網校:新實施的《消防法》對于消防工程師執業有什么影響?今天本網校從消防法的修訂內容為各位考生講解消防法對于消防工程師執業的影響。
《消防法》主要修訂內容
一、新的稱謂變化。消防救援機構取代了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取代了公安消防隊。
二、應急管理部門被賦予新的職能。如對轄區的消防工作進行監督管理;應當加強消防法律、法規的宣傳,并督促、指導、協助有關單位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報本級人民政府備案;制訂和公布消防產品相關政策;向本級人民政府書面報告重大火災隱患等。
三、住建部門承擔建設工程審驗相關工作。審驗哪些工程,具體的審驗和備案等行政審批,備案抽查、監督管理等,均由住建部門負責。
四、住建部門承擔建設工程相關行政處罰工作。對在建筑工程審驗、檢查等過程中發現的違法行為,住建部門依照消防法進行罰款、三停、強制執行等行政處罰。
五、住建部門承擔部分信息報送工作。責令停產停業,對經濟和社會生活影響較大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應急管理部門報請本級人民政府依法決定。
六、新法即日起執行。修訂后實施日期仍為“2009年5月1日”,意味著新版《消防法》施行無緩沖時間。
七、本次修改內容并沒有涉及舊版第三十四條:消防產品質量認證、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監測等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執業人員,應當依法獲得相應的資質、資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執業準則,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術服務,并對服務質量負責。
綜上所述,本次《消防法》的修訂的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細化責任管理制度,專業部門負責專業事情。而對于一級消防工程師來說并不存在任何消極影響,反而強調了其專業性,因為一級消防工程師屬于專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因此,《消防法》對一級消防工程師的從業不會有什么影響,備考一級消防工程師的考生也沒有必要擔憂,拿到一級消防工程師證書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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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