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說明
《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以下簡稱《大綱》)自2014年出版以來,作為應試人員的必備指南已經指導幾百萬考生參考注冊消防工程師,受到了全國消防行業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近年來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深入發展,有關消防的方針政策也隨之調整完善,國家也同時制定和修訂了一批消防技術標準規范。為了適應新形勢發展和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的需要,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組織專業人員對《大綱》進行了重新修訂。本次修訂進一步明確了考試目的,以加強考生掌握專業基礎知識為出發點,注重《大綱》與考試內容緊密銜接,并根據注冊消防工程師的執業特點增強了實用性。按照熟悉、掌握以及運用“熟悉”和“掌握”的知識內容,增強辨識、分析、判別實際工作中遇到的相關問題,以及在實際工作中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本次修訂主要有以下內容:
一、新增加內容
(一)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新增加了典型電氣火災隱患檢查的技能要求;廚房等燃氣使用場所防火防爆技術要求;典型裝修、外墻保溫材料的火災危險性及防火要求;滅火救援力量等相關技術內容。
(二)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新增加了建筑防火封堵的檢查要求;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評估方法與技術;防火卷簾、防火門、防火窗的檢查、檢測與維護保養、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等內容。
二、刪減或權重調整內容
(一)消防安全技術實務對原《大綱》考試內容的權重進行了調整:
1.提示了消防設施部分考試內容的權重;減少了特殊建筑或場所的防火技術要求,以及消防安全評估中的建筑性能化防火設計評估方面考試內容的權重。
2.減少了建筑防火設計方面考試內容的權重;加強了辨識、分析及解決實際工作中經常遇到的消防安全問題的權重。
(二)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刪除了一些與注冊消防工程師執業范圍關聯不大的內容,包括: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建筑性能化防火設計評估、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等內容。為了匹配國家標準《社會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編制及實施導則》 (GB/T38315-2019),將“消防應急預案制定與演練方案”調整改為“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編制與實施”;進一步調整明確了電氣火災、燃氣火災防控以及微型消防站、專職消防隊管理等相關內容。
(三)消防安全案例分析部分在本次修訂中,對案例分析樣題按近幾年考試真題形式進行了更新。
本次修訂《大綱》,得到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應急管理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江蘇省消防救援總隊、河南省消防救援總隊、遼寧省消防救援總隊、廣東省消防救援總隊、應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科研所、應急管理部沈陽消防科研所、中國中元國際工程有限公司等單位的大力支持,并提出了寶貴的修改意見和建議,在此表示衷心感謝。
《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修訂編寫組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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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