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本章重點講述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產品到場檢查、安裝調試、驗收檢測、維護管理等內容和要求。
通過學習,使讀者了解掌握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實物組成、實物結構,熟練掌握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安裝前系統組件、管件(材)檢查方法和要求,熟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組件安裝調試、檢測驗收、維護管理的方法和要求。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是撲救、控制建筑物初期火災的最為有效的自救滅火設施之一,是應用最為廣泛、用量最大的自動滅火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具有自動探測火災、自動滅(控)火的雙重效能,具有安全可靠、經濟實用、滅火成功率高等優點。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及其組件的技術參數選定、設置標準及施工安裝質量、維護保養水平,直接關系到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撲救、控制建筑初期火災的成功率,是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效能發揮的關鍵。
第一節 系統構成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由灑水噴頭、水流報警裝置(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報警閥組等組件,以及管道、供水設施組成;為便于正常使用、檢修維護,通常還在系統中設置泄水閥(泄水口)、排氣閥(排氣口)和排污口;為控制因建筑高差較大造成的超壓,通常采用分區供水或者在系統相應管段上安裝減壓閥,以控制管道靜壓;通常在系統相應管段上安裝設置減壓孔板或者節流管,以控制管道動壓。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按照其灑水噴頭的形式,分為閉式系統和開式系統,其系統及其組件技術參數、設置要求詳見《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第三篇第三章的相關內容。
一、閉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構成
閉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按照系統的用途和組件配置,通常分為濕式系統、干式系統和預作用系統。
二、開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開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按照系統用途和組件配置,通常分為雨淋系統和水幕系統,。雨淋報警閥啟動裝置通常采用電動系統、液動或者氣動系統等;電動系統由火災探測器、電磁閥和聯動控制系統組成,液動或者氣動系統由充水或者充氣的傳動管、閉式噴頭、壓力開關等組成。
第二節 系統組件(設備)安裝前檢查
一、噴頭現場檢查
(一)檢查內容及要求
1.噴頭裝配性能檢查
檢查要求:旋擰噴頭頂絲,不得輕易旋開,轉動濺水盤,無松動、變形等現象,以確保噴頭不被輕易調整、拆卸和重裝。
2.噴頭外觀標志檢查
檢查要求:
1)噴頭濺水盤或者本體上至少具有型號規格、生產廠商名稱(代號)或者商標、生產時間、響應時間指數(RTI)等永久性標識。
2)邊墻型噴頭上有水流方向標識;隱蔽式噴頭的蓋板上有“不可涂覆”等文字
標識。
3)噴頭規格型號的標記由類型特征代號(型號)、性能代號(表3-4-1)、公稱口徑和公稱動作溫度等部分組成,規格型號所示的性能參數符合設計文件的選型要求。
4)所有標識均為永久性標識,標識正確、清晰。
5)玻璃球、易熔元件的色標與溫標(表3-4-2和表3-4-3)對應、正確。
3.噴頭外觀質量檢查檢查要求:
1)噴頭外觀無加工缺陷,無機械損傷,無明顯磕碰傷痕或者損壞;濺水盤無松動、脫落、損壞或者變形等情況。
2)噴頭螺紋密封面無傷痕、毛刺、缺絲或者斷絲現象。
4.閉式噴頭密封性能試驗
檢查要求:
1)密封性能試驗的試驗壓力為3.0MPa,保壓時間不少于3min。
2)隨機從每批到場噴頭中抽取1%,且不少于5只作為試驗噴頭。當1只噴頭試驗不合格時,再抽取2%,且不少于10只的到場噴頭進行重復試驗。
3)試驗以噴頭無滲漏、無損傷判定為合格。累計兩只以及兩只以上噴頭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該批噴頭。
5.質量偏差檢查
檢查要求:
1)隨機抽取3個噴頭(帶有運輸護帽的摘下護帽)進行質量偏差檢查。
2)使用天平測量每只噴頭的質量。
3)計算噴頭質量與合格檢驗報告描述的質量偏差,偏差不得超過5%。
(二)檢查方法
1.檢查內容的“1.”項采用螺釘旋具旋擰噴頭頂絲,用手轉動濺水盤,目測觀察。
2.檢查內容的“2.”項、“3.”項采用目測觀察。
3.檢查內容的“4.”項采用專用試驗裝置(主要由試壓泵、壓力表、秒表等測試裝備組成)進行測試和目測觀察。
4.檢查內容的“5.”項采用精度不低于0.1 g的天平測量。
二、報警閥組現場檢查
為了保證報警閥組及其附件的安裝質量和基本性能要求,報警閥組到場后,重點檢查(驗)其附件配置、外觀標識、外觀質量、滲漏試驗和報警閥結構等內容。
(一)報警閥組檢查內容及要求
1.報警閥組外觀檢查
檢查要求:
1)報警閥的商標、規格型號等標志齊全,閥體上有水流指示方向的永久性標識。
2)報警閥的規格型號符合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或者備案的消防設計文件要求。
3)報警閥組及其附件配備齊全,表面無裂紋,無加工缺陷和機械損傷。
2.報警閥結構檢查
檢查要求:
1)閥體上設有放水口,放水口的公稱直徑不小于20mm。
2)閥體的閥瓣組件的供水側,設有在不開啟閥門的情況下測試報警裝置的測試管路。
3)干式報警閥組、雨淋報警閥組設有自動排水閥。
4)閥體內清潔、無異物堵塞,報警閥閥瓣開啟后能夠復位。
3.報警閥組操作性能檢驗檢查要求:
1)報警閥閥瓣以及操作機構動作靈活,無卡澀現象。
2)水力警鈴的鈴錘轉動靈活,無阻滯現象。
3)水力警鈴傳動軸密封性能良好,無滲漏水現象。
4.報警閥滲漏試驗
測試報警閥密封性,試驗壓力為額定工作壓力的2倍的靜水壓力,保壓時間不小于5min后,閥瓣處無滲漏。
(二)檢查方法
1)檢查內容的“1.”項一“3.”項采用目測觀察全數檢查。檢查內容的“2.”項、“3.”項。按照要求進行手動操作檢查。
2)檢查內容的“4.”項按照下列檢查步驟組織實施:
①將報警閥組進行組裝,安裝補償器及其連接管路,其余組件不作安裝,閥瓣組件關閉。
②采用堵頭堵住各個閥門開口部位(供水管除外),供水側管段上安裝測試用壓力表。
③供水側管段與試壓泵、試驗用水源連接,經檢查各試驗組件裝配到位。
④充水排除閥體內腔、管段內的空氣后,對閥體緩慢加壓至試驗壓力并穩壓(停止供水).
⑤采用秒表計時5min,目測觀察有無滲漏、變形。
三、其他組件的現場檢查
其他組件主要包括壓力開關、水流指示器、末端試水裝置等,重點對其外觀、功能等進場現場檢查。
(一)檢查內容及要求
1.外觀檢查
檢查要求:
1)壓力開關、水流指示器、末端試水裝置等有清晰的銘牌、安全操作指示標識和產品說明書。
2)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標識;末端試水裝置的試水閥上有明顯的啟閉狀態標識。
3)各組件不得有結構松動、明顯的加工缺陷,表面不得有明顯銹蝕、涂層剝落、起泡、毛刺等缺陷;水流指示器槳片完好無損。
2.功能檢查
(1)水流指示器。檢查要求:
1)檢查水流指示器靈敏度,試驗壓力為0.14~1.2MPa,流量不大于15.0L/min時,水流指示器不報警;流量在15.0~37.5L/min任一數值上報警,且到達37.5L/min一定報警。
2)具有延遲功能的水流指示器,檢查槳片動作后報警延遲時間,在2~90s范圍內,且不可調節。
(2)壓力開關。測試壓力開關動作情況,檢查其常開或者常閉觸點通斷情況,動作可靠、準確。
(3)末端試水裝置。檢查要求:
1)測試末端試水裝置密封性能,試驗壓力為額定工作壓力的1.1倍,保壓時間為5min,末端試水裝置試水閥關閉,測試結束時末端試水裝置各組件無滲漏。
2)末端試水裝置手動(電動)操作方式靈活,便于開啟,信號反饋裝置能夠在末端試水裝置開啟后輸出信號,試水閥關閉后,末端試水裝置無滲漏。
(二)檢查方法
1)檢查內容的“1.”項采用目測觀察。
2)檢查內容的“2.”項在專用試驗裝置上測試,目測觀察;主要測試設備為試壓泵、壓力表、流量計、萬用表、秒表、24V直流電源/220V交流電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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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