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系統部件、組件(設備)安裝前的檢查
一、質量控制文件檢查
(一)檢查內容
系統組件、零部件及其他設備、材料等到場后,對其質量控制文件的下列內容進行查驗:
1)外購的系統組件、零部件及其他設備、材料等的出廠合格證或者質量認證證書。
2)容器閥、選擇閥、壓力開關、單向閥、報警控制器和檢漏裝置等系統主要組件經國家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測合格的法定檢測報告。
(二)檢查方法及要求
對照到場組件、部件、設備和材料的規格型號,查驗、核對其出廠合格證、質量認證證書和法定檢測機構的檢測合格報告等質量控制文件是否齊全、有效,比對復印件與原件是否一致。
二、材料到場檢驗
系統組件、管件(材)、設備到場后,對其外觀、規格型號、基本性能、嚴密性等進行全數檢查。
1)管材、管道連接件的品種、規格、性能等符合相應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
2)管材、管道連接件的外觀質量除符合設計規定外,還要符合下列規定:
①鍍鋅層不得有脫落、破損等缺陷。
②螺紋連接管道的連接件不得有缺紋、斷紋等現象。
③法蘭盤密封面不得有缺損、裂痕。
④密封墊片應完好無劃痕。
3)管材、管道連接件的規格尺寸、厚度及允許偏差應符合其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
三、系統組件
(一)外觀檢查
氣體滅火系統組件的外觀質量要求:
1)系統組件無碰撞變形及其他機械性損傷。
2)組件外露非機械加工表面保護涂層完好。
3)組件所有外露接口均設有防護堵、蓋,且封閉良好,接口螺紋和法蘭密封面無損傷。
4)銘牌清晰、牢固、方向正確。
5)同一規格的滅火劑儲存容器,其高度差不宜超過20mm。
6)同一規格的驅動氣體儲存容器,其高度差不宜超過10mm。
(二)組件檢查
氣體滅火系統組件的檢查要求:
1)品種、規格、性能等應符合國家現行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核查產品出廠合格證和市場準人制度要求的法定機構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
2)設計有復驗要求或對質量有疑義時,抽樣復驗,復驗結果符合國家現行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
(三)滅火劑儲存容器內的充裝量、充裝壓力及充裝系數、裝量系數檢查
滅火劑儲存容器內的充裝量、充裝壓力及充裝系數、裝量系數的檢查規定:
1)滅火劑儲存容器的充裝量、充裝壓力符合設計要求,充裝系數或裝量系數符合設計規范規定。
2)不同溫度下滅火劑的儲存壓力按相應標準確定。
(四)閥驅動裝置檢查
閥驅動裝置檢查要求:
1)電磁驅動器的電源電壓符合系統設計要求。通電檢查電磁鐵心,其行程能滿足系統啟動要求,且動作靈活,無卡阻現象。
2)氣動驅動裝置儲存容器內氣體壓力不低于設計壓力,且不得超過設計壓力的5%,氣體驅動管道上的單向閥啟閉靈活,無卡阻現象。
3)機械驅動裝置傳動靈活,無卡阻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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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