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測繪師考試法律法規第一章知識點:測繪成果管理制度
(1)測繪成果的匯交
①國家實行測繪成果匯交制度。
②測繪項目完成后,測繪項目出資人或者承擔國家投資的測繪項目的單位,應當向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資料。
③屬于基礎測繪項目的,應當匯交測繪成果副本;屬于非基礎測繪項目的,應當匯交測繪成果目錄。
④負責接收測繪成果副本和日錄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出具測繪成果匯交憑證,并及時將測繪成果副本和目錄移交給保管單位。
⑤測繪成果匯交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不匯交測繪成果資料的,責令限期匯交;逾期不匯交的,對測繪項目出資人處以重測所需費用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對承擔國家投資的測繪項目的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暫扣測繪資質證書,自暫扣測繪資質證書之日起6個月內仍不匯交測繪成果資料的,吊銷測繪資質證書,并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2)測繪成果目錄向社會公布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編制測繪成果目錄,向社會公布。
(3)測繪成果提供和使用
基礎測繪成果和國家投資完成的其他測繪成果,用于國家機關決策和社會公益性事業的,應當無償提供。前款規定之外的,依法實行有償使用制度。但是,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軍隊因防災、減災、國防建設等公共利益需要的,可以無償使用。
(4)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審核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管轄的其他海域的位置、高程、深度、面積、長度等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并與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軍隊測繪主管部門會商后,報國務院批準,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公布。違反測繪法規定,擅自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管轄的其他海域的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可以并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5)地理信息系統的建立
建立地理信息系統,必須采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違反《測繪法》規定,建立地理信息系統,采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可以并處lo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無論選擇哪一種工作,身在測繪行業,考一個注冊測繪師是職業晉升的必需,從現在開始努力吧!注冊測繪師教材是備考注冊測繪師考試的重要參考資料,掌握好注冊測繪師教材中重要知識點,能夠對考試范圍有一個更好的把握。更多注冊測繪師知識點>>
你可能還需要這些:
(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