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培訓講義:似大地水準面精度檢驗
似大地水準面精度檢驗
1.檢驗點布設原則
(1)檢驗點的點位應分布均勻,在平原、丘陵和山區等不同的地形類別以及有效區域邊緣地區均應布設檢驗點,
采用未參加似大地水準面計算的實測高程異常點作為檢驗點。
(2)城市似大地水準面相鄰檢驗點的間距不宜超過30km,檢驗點總數不應少于20個。
(3)檢驗點與用于區域似大地水準面精化的高程異常控制點間的距離應不小于似大地準面格網間距。
(4)檢驗點應滿足gps觀測與水準聯測條件。
(5)在利用舊點作為檢驗點時,
應檢查舊點的穩定性、可靠性和完好性是否滿足gps觀測與水準觀測。
細部要求
2.檢驗點觀測
(1)檢驗點的測量精度應不低于區域似大地水準面精化時高程異常控制點的測量精度。
(2)檢驗點的外業觀測與區域似大地水準面精化時高程異常控制點的測量要求一致。
3.檢驗點數據處理
(1)gps數據處理按照
gb/t18314—2009 《全球定位系統(gps)測量規范》
(2)水準數據處理按照
gb/t 12897—2006《國家一、二等水準測量規范》
gb/t12898—2009《國家三、四等水準測量規范》
(3)計算檢驗點的實測高程異常
(4)利用檢驗點的大地坐標和擬合后似大地水準面模型計算各檢驗點的高程異常
4.似大地水準面精度評定
由似大地水準面模型計算的各檢驗點高程異常與其實測高程異常不符值計算的中誤差,作為似大地水準面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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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