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與收款內部會計控制的要點如下:
(1)銷售業務通常應包括接受訂單、批準賒銷、開具發貨票、倉庫發貨、發運、確認銷售與記錄應收賬款、催收貨款等環節。銷售業務的全過程不得由一個部門完全辦理,相關部門之間應該相互牽制。
(2)銷售部門收到客戶的訂貨要求后,應該依據公司的一般授權(制度授權)與特別授權,及時決定是否接受訂單。一般授權是指公司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議授權銷售部門對銷售金額一定范圍內(如5000元以下)的常規業務自行決定是否同意客戶賒銷或折扣與折讓的權力。特別授權是指針對非常規業務和超過一般授權限制的常規業務,銷售部門不能自行決定而需特別報請經理辦公會議或董事會決定是否同意客戶賒銷或折扣與折讓的權力。
(3)對于沒有受理的訂單,銷售部門應該向客戶說明原因。對于接受的訂單,銷售部門應該填制銷售單通知單,并要求顧客在收款部門辦理款項結算手續。
(4)銷售業務必須盡可能簽訂合同。對于重要的銷售合同,應要求財務部參加會簽。對非合同銷售及門市銷售要建立經常的檢查制度。
(5)收款部門在收到貨款或收到批準部門的賒銷批準后,應填制內部發貨票,內部發貨票中的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以及付款方式,應與銷售合同的內容一致,并經專人復核。
(6)倉儲部門只有在收到經批準的發貨單,并將發貨單與客戶的提貨單核對無誤后,才能進行發貨。
(7)對于銷售退回,銷售部門必須及時查明原因;收到退回的貨物必須辦理入庫手續;所有單證必須經有關負責人批準簽字后才可辦理銷帳和退款手續。
(8)財務部門在確認收入、應收款項或貨幣資金等之前,應進行以下必要的檢查:①銷售收入的確認必須符合《企業會計制度》的要求。②與銷售有關的原始憑證(如合同、銷售單、發貨票、貨運文件等)是否齊全、是否合法。③相關憑證(如合同、銷售單、發貨票、貨運文件等)的內容是否一致;如不一致,應查明原因。④是否有批準部門批準賒銷或折扣與折讓的書面文件或收款部門的收款憑據。⑤其他有關人員在單證上的簽字是否齊全。⑥發票的折扣是否與合同、銷售單的要求一致;銷售數量、價格、加總合計、稅金的計算等是否正確。
(9)財務部門應該定期編制應收賬款、應收票據明細表和賬齡分析表,并報送本單位銷售部門核對與確認。
(10)財務部門應定期向賒購公司寄發應收賬款對賬單,并根據客戶的回函定期與應收賬款明細賬相核對。如有差異,應交銷售部門查明原因,及時處理。銷售部門應將差異原因及處理結果報告財務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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