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家
(1)藝術創造主體——藝術家,是人類審美活動的體驗者和實踐者,也是審美精神產品的創造者和生產者。他們通常具有獨立的人格和豐富的情感,掌握專門的藝術技能與技巧,具有良好的修養和突出的審美能力。同時,藝術家又是具體的和社會的人。藝術家的生命在于創造。
(2)依照馬克思、恩格斯對社會實踐活動進程的分析,可以將人類生產活動分為物質生產和精神生產。精神生產始終是以物質生產為前提和基礎的。物質生產制約和決定著精神生產的性質,同時精神生產又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和特殊性,并且體現出與物質生產不同的特殊性。
而藝術創造又是特殊的精神生產,即審美的精神生產。藝術家正是從事審美精神生產的人。
更多2009年成人高考信息請訪問:成人高考網 成人高考網校 成人高考論壇
(責任編輯:vsta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