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2013年注冊會計師考試課程全面的了解注冊會計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全國2013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練習題,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3、某大學趙教授,其2008年3月收入情況如下:
(1)工資收入為1900元;
(2)學校發上半年考核獎金4000元;
(3)取得建筑工程設計費30000元,同時從中拿出9000元通過市民政局捐贈給受災地區;
(4)本月訪問美國某大學,獲得講學收入為40000元并已在美國繳納所得稅6000元;
(5)取得教育儲蓄存款利息600元,單位集資利息5000元;
(6)獲得南京市政府科技進步獎獎金20000元;
(7)取得出版社支付一本暢銷書的第二版稅前收入20000元(第一版收入40000元);
(8)商場購物發票中獎100元;
(9)學校公務用車改革,按月發給用車補貼,3月收到補貼500元,當地規定的公務用車費用扣除標準為每月300元。
(10)取得出版社所給稅前審稿費1500元。
要求:
(1)計算趙教授3月份工資、公務用車補貼和所獲半年獎金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2)計算趙教授3月份設計費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3)計算趙教授3月份出國講學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4)計算趙教授3月份教育儲蓄存款利息和單位集資利息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5)計算趙教授3月份獲得的南京市科技進步獎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6)計算趙教授3月份出版社支付一本暢銷書的第二版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7)計算趙教授3月份商場購物取得的抽獎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8)計算趙教授3月份審稿費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答案:
(1)3月份工資、公務用車補貼和所獲半年獎金應合并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1900+(500-300)+4000-2000〕×15%-125=490(元)
(2)設計費收入屬于勞務報酬應納個人所得稅:
①未考慮捐贈因素時,應納稅所得額=30000×(1-20%)=24000(元)
②稅前可扣除的捐贈限額=24000×30%=7200(元)
③扣除捐贈列支數后,應納個人所得稅=(24000-7200)×20%=3360(元)
(3)出國講學收入在國外已納稅款的抵免限額=40000×(1-20%)×30%-2000=7600元,其在國外已納稅款6000元低于抵免限額,準予全額抵扣,并應補交個人所得稅=7600-6000=1600(元)
(4)教育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免稅;單位集資利息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稅為5000×20%=1000(元)
(5)獲得的南京市科技進步獎不屬于免稅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20000×20%=4000(元)
(6)再版所得按另一次稿酬報酬所得納稅,應納個人所得稅=20000×(1-20%)×20%×(1-30%)=2240(元)
(7)商場購物發票中獎是免征個人所得稅的。
(8)審稿費應按勞務報酬所得交納個人所得稅=(1500-800)×20%=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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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