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地復習備考,小編特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審計》相關知識點,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二)銷售交易的內部控制
1.適當的職責分離
(1)單位應當將辦理銷售、發貨、收款三項業務的部門(或崗位)分別設立;
(2)單位在銷售合同訂立前,應當指定專門人員就銷售價格、信用政策、發貨及收款方式等具體事項與客戶進行談判。談判人員至少應有兩人以上,并與訂立合同的人員相分離;
(3)編制銷售發票通知單的人員與開具銷售發票的人員應相互分離;
(4)銷售人員應當避免接觸銷售現款;
(5)單位應收票據的取得和貼現必須經由保管票據以外的主管人員的書面批準。
2.正確的授權審批
(1)在銷貨發生之前,賒銷已經正確審批;
(2)非經正當審批,不得發出貨物;
(3)銷售價格、銷售條件、運費、折扣等必須經過審批;
(4)審批人應當根據銷售與收款授權批準制度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
3.充分的憑證和記錄
只有具備充分的記錄手續,才有可能實現其他各項控制目標。
4.憑證的預先編號
(1)對憑證預先進行編號;
(2)由收款員對每筆發貨開具賬單后,將發運憑證按順序歸檔,而由另一位職員定期檢查全部憑證的編號,并調查憑證缺號的原因。
5.按月寄出對賬單
(1)由不負責出納、銷貨及應收賬款記賬的人員按月向顧客寄發對賬單;
(2)注冊會計師觀察指定人員寄送對賬單和審查顧客復函檔案。
6.內部核查程序
(1)銷售與收款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銷售與收款業務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
(2)銷售與收款業務授權批準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授權批準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
(3)銷售的管理情況,重點檢查信用政策、銷售政策的執行是否符合規定;
(4)收款的管理情況,重點檢查單位銷售收入是否及時入賬,應收賬款的催收是否有效,壞賬核銷和應收票據的管理是否符合規定;
(5)銷售退回的管理情況,重點檢查銷售退回手續是否齊全、退回貨物是否及時入庫。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