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甲企業發出實際成本為140萬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業加工成半成品,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甲企業和乙企業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甲企業根據乙企業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向其支付加工費4萬元和增值稅稅額0.68萬元,另支付消費稅16萬元。假定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甲企業收回該批半成品的入賬價值為( )萬元。
A. 144 B. 144.68 C. 160 D. 160.68
答案:A
解析:在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情況下,支付給委托方的消費稅可以抵扣應交消費稅;半成品入賬價值=140+4=144(萬元)。
借:委托加工物資 140
貸:原材料 140
借:委托加工物資 4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0.68
——應交消費稅 16
貸:銀行存款 20.68
借:原材料 144
貸:委托加工物資 144。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