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綜合題
1.甲企業和乙企業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買及銷售商品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均為17%。甲企業于2016年6月30日向乙企業出售一批產品,產品銷售價款702萬元(包含增值稅稅額);乙企業應于2016年8月30日償還該款項,甲企業對該應收賬款未計提壞賬準備。乙企業由于財務困難,短期內資金緊張,2016年8月30日經與甲企業協商,達成債務重組協議,內容如下:(1)乙企業以2臺A產品償還部分債務,每臺A產品成本為50萬元,公允價值和計稅基礎均為70萬元。乙企業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乙企業已對每臺A產品計提存貨跌價準備10萬元。甲企業將2臺A產品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由于需要安裝,甲企業于2016年9月1日開始安裝,安裝過程中支付勞務成本20萬元,領用原材料10萬元,2016年12月31日安裝完成;(2)甲企業同意免除50萬元債務,其余債務的償還期延至2017年12月31日。
要求:
(1)編制甲企業債務重組相關會計分錄和2016年與固定資產相關會計分錄;
(2)編制乙企業債務重組相關會計分錄。
2.大海公司為一工業企業,2016年發生的相關交易或事項如下:
(1)2016年12月31日,大海公司應收甲公司貨款余額為600萬元,已提壞賬準備110萬元,因甲公司發生財務困難,雙方協商進行債務重組。債務重組協議規定:大海公司豁免甲公司債務150萬元,剩余債務延期一年支付,并附條件,如果甲公司在未來一年獲利,則甲公司需另支付大海公司60萬元。估計甲公司在未來期間很可能獲利。2016年12月31日,大海公司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借:應收賬款——債務重組 450
其他應收款 60
壞賬準備 110
貸:應收賬款 600
資產減值損失 20
(2)2016年12月31日,大海公司欠乙公司賬款700萬元,因無力償還,與乙公司簽訂了債務重組協議。協議規定:大海公司以其自身普通股500萬股償還乙公司債務,發行的股票面值為1元,公允價值為每股1.3元。并于當日辦妥了相關手續。大海公司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借:應付賬款 700
貸:股本 500
營業外收入 200
(3)2016年12月31日,大海公司欠丙公司賬款500萬元,因無力償還,與丙公司簽訂了債務重組協議。協議規定:大海公司以其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償債,該投資是大海公司于1年前取得,并能對被投資方施加重大影響,賬面價值為420萬元(其中,成本350萬元,損益調整40萬元,其他權益變動30萬元),債務重組日公允價值為480萬元。大海公司與丙公司于當日辦妥了相關手續。大海公司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借:應付賬款 500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350
——損益調整 40
——其他權益變動 30
投資收益 60
營業外收入 20
要求:根據資料(1)至(3),逐項判斷大海公司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如不正確,簡要說明理由,并編制有關更正的會計分錄(有關會計差錯更正按當期差錯處理,不要求編制結轉損益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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