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綜合題(本題型共2小題。第1小題最高得分為10分。第2小題可以選用中文或英文解答,如使用中文解答,最高得分為10分;如使用英文解答,該小題須全部使用英文,最高得分為15分。計算結果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在答題卷上解答,答在試題卷上無效。)
1.位于城市市區的一家電視機生產企業(以上簡稱甲企業)和一家百貨商場(以下簡稱乙商場)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9年3月份發生以下業務:
(1)甲企業銷售給乙商場一批電視機,不含稅銷售額為70萬元,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貨物已經發出,托收手續已經辦妥,但尚未給乙商場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甲企業支付銷貨運費4萬元并取得運輸發票。
(2)因乙商場2008年12月份從甲企業購進一批電視機的貨款10萬元、增值稅1.7萬元尚未支付,經雙方協商同意,本月乙商場以一批金銀首飾抵償此筆債務并由乙商場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乙商場該批金銀首飾的成本為8萬元,若按同類商品的平均價格計算,該批首飾的不含稅價格為l0萬元;若按同類商品最高銷售價格計算,該批首飾的不含稅價格為ll萬元。
(3)甲企業本月依據乙商場上年銷售電視機的銷售額按1%的比例返還現金5.85萬元,甲企業未開具紅字發票。乙商場收到返還的現金后,向甲企業開具了普通發票。
(4)甲企業購進一臺氣缸容量為2.4升的小汽車,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支付金額為20萬元、增值稅3.4萬元。
(5)甲企業本月購進原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支付金額18萬元、增值稅3.06萬元。
(6)因甲企業管理不善,從乙商場取得的金銀首飾被盜40%。
(7)乙商場零售金銀首飾取得含稅銷售額10.53萬元,其中包括以舊換新首飾的含稅銷售額5.85萬元。在以舊換新業務中,舊首飾作價的含稅金額為3.51萬元,乙商場實際收取的含稅金額為2.34萬元。
(8)乙商場銷售糧食、食用植物油、鮮奶取得含稅銷售額22.6萬元,銷售家用電器取得含稅銷售額58.5萬元。
(9)乙商場采購商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增值稅額合計為3.5萬元。
(說明:有關票據在本月均通過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并申報抵扣;增值稅月初留抵稅額為0;金銀首飾的消費稅稅率為5%)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要求列出計算步驟。
(1)計算甲企業3月份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2)計算甲企業3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
(3)計算甲企業3月份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4)計算乙商場3月份以金銀首飾抵償債務應繳納的消費稅。
(5)計算乙商場3月份以金銀首飾抵償債務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6)計算乙商場3月份零售金銀首飾應繳納的消費稅。
(7)計算乙商場3月份零售金銀首飾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8)計算乙商場3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
(9)計算乙商場3月份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答案】(1)甲企業3月份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4×7%+1.7+3.06-1.7×40%
=4.36(萬元)
(2)甲企業3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
=70×17%-4.36
=7.54(萬元)
(3)甲企業3月份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7.54×(7%+3%)
=0.75(萬元)
(4)乙商場3月份以金銀首飾抵償債務應繳納的消費稅
抵償債務應按最高價計算消費稅:
=11×5%
=0.55(萬元)
(5)乙商場3月份以金銀首飾抵償債務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抵償債務應平均價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
=10×17%
=1.7(萬元)
(6)乙商場3月份零售金銀首飾應繳納的消費稅
=(10.53-5.85)÷1.17×5%+2.34÷1.17×5%
=0.3(萬元)
(7)乙商場3月份零售金銀首飾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10.53-5.85)÷(1+17%)×17%+2.34÷(1+17%)×17%=1.02(萬元)
(8)乙商場3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
=1.7+1.02 +[22.6÷(1+13%)×13%+58.5÷1.17×17%]-(3.5-5.85÷(1+17%)×17%)
=11.17(萬元)
(9)乙商場3月份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0.55+0.3+11.17)×(7%+3%)
=1.20(萬元)
2.某小汽車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8年度自行核算的相關數據為:全年取得產品銷售收入總額68 000萬元,應扣除的產品銷售成本45 800萬元,應扣除的營業稅金及附加9 250萬元,應扣除的銷售費用3 600萬元、管理費用2 900萬元、財務費用870萬元。另外,取得營業外收入320萬元以及直接投資其他居民企業分回的股息收入550萬元,發生營業外支出l 050萬元,全年實現會計利潤5 400萬元,應繳納企業所得稅l 350萬元。
2009年2月經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對2008年度的經營情況進行審核,發現以下相關問題:
(1)12月20日收到代銷公司代銷5輛小汽車的代銷清單及貨款l63.8萬元(小汽車每輛成本價20萬元,與代銷公司不含稅結算價28萬元)。企業會計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代銷汽車款
1 638 000
貸:預收賬款——代銷汽車款
1 638 000
(2)管理費用中含有業務招待費280萬元、新技術研究開發費用l20萬元。
(3)營業外支出中含該企業通過省教育廳向某山區中小學捐款800萬元。
(4)成本費用中含2008年度實際發生的工資費用3 000萬元、職工福利費480萬元、職工工會經費90萬元、職工教育經費70萬元。
(5)7月10日購入一臺符合有關目錄要求的安全生產專用設備,支付金額200萬元、增值稅額34萬元,當月投入使用,當年已經計提了折舊費用11.7萬元。
(說明:該企業生產的小汽車適用消費稅稅率為9%、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為7%、教育費附加征收率為3%;l2月末“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賬戶借方無余額;購買專用設備支付的增值稅34萬元,不符合進項稅額抵扣條件:假定購入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使用期限為lO年,不考慮殘值)
要求:
(1)填列答題卷第l4頁給出的《企業所得稅計算表》中帶*號項目的金額。
(2)針對《企業所得稅計算表》第13~17行所列項目需作納稅調整增加的情況,逐一說明調整增加的理由。
【答案】
類別 | 行次 | 項目 | 金額 |
利 潤 總 額 的 計 算 | 1 | 一、營業收入 | 68140 |
2 | 減:營業成本 | 45900 | |
3 | 營業稅金及附加 | 9266.24 | |
4 | 銷售費用 | 3600 | |
5 | 管理費用 | 2900 | |
6 | 財務費用 | 870 | |
7 | 加:投資收益 | 550 | |
8 | 二、營業利潤 | 6153.76 | |
9 | 加:營業外收入 | 320 | |
10 | 減:營業外支出 | 1050 | |
11 | 三、利潤總額 | 5423.76 | |
應 納 稅 所 得 額 計 算 | 12 | 加:納稅調整增加額 | 353.10 |
13 | 業務招待費支出 | 112 | |
14 | 公益性捐贈支出 | 149.15 | |
15 | 職工福利支出 | 60 | |
16 | 職工工會經費支出 | 30 | |
17 | 其他調增項目 | 1.95 | |
18 | 減:納稅調整減少額 | 610 | |
19 | 加計扣除 | 60 | |
20 | 免稅收入 | 550 | |
21 | 四、應納稅所得額 | 5166.86 | |
稅 額 計 算 | 22 | 稅率 | 25% |
23 | 應納所得稅額 | 1291.72 | |
24 | 抵免所得稅額 | 23.40 | |
25 | 五、實際應納稅額 | 1268.32 |
第1行: 營業收入=68000+28×5=68140
第2行:營業成本=45800+20×5=45900
第3行:營業稅金及附加=9250+(5×28×17%+5×28×9%)×(7%+3%)+5×28×9%
=9266.24(萬元)
第8行:營業利潤=68140-45900-9266.24-3600-2900-870+550=6153.76(萬元)
第11行:利潤總額=6153.76+320-1050=5423.76(萬元)
第12行:納稅調增加額=112+149.15+60+30+1.95=353.1(萬元)
第13行:業務招待費發生額的60%=280×60%=168(萬元)<68140×5‰
納稅調增金額=280-168=112(萬元)
第14行:公益性捐贈限額=5423.76×12%=650.85(萬元)
納稅調增金額=800-650.85=149.15(萬元)
第15行:福利費開支限額=3000×14%=420(萬元)
納稅調整金額=480-420=60(萬元)
第16行:工會經費開支限額=3000×2%=60(萬元)
納稅調整金額=90-60=30(萬元)
第17行:折舊限額=(200+34)÷10÷12×5=9.75(萬元)
折舊的納稅調整金額=11.7-9.75=1.95(萬元)
第18行:納稅調整減少額=60+550=610(萬元)
第19行:加計扣除=120×50%=60(萬元)
第20行:免稅收入=550(萬元)
第21行:應納稅所得額=5423.76+353.10-610=5166.86(萬元)
第23行:應納所得稅額=5166.86×25%=1291.72(萬元)
第24行:抵免所得稅額=(200+34)×10%=23.40(萬元)
第25行:實際應納稅額=1291.72-23.40=1268.3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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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wr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