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分析題
某公司決定采用配股的方式進行融資。2011年4月20日為配股除權登記日,以公司2010年12月31日總股本80萬股為基數,擬每10股配2股。配股價格為配股說明書公布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盤價平均值的15元/股的80%,即配股價格為12元/股。
假定在分析中不考慮新募集資金的凈現值引起的企業價值的變化,計算并分析:
(1)若配股后的股票市價與配股的除權價格一致,計算每一份配股權的價值;
(2)假設某股東擁有5000股該公司股票,計算是否參與配股對該股東財富的影響。
答案:
(1)配股權的價值=(14.5-12)/5=0.5(元)
(2)配股前該股東擁有股票總價值=15×5000=75000(元)
行使了配股權參與配股,該股東配股后擁有股票總價值=14.5×5000×(1+20%)=87000(元)。
也就是說,該股東花費12×1000=12000(元)參與配股,持有的股票價值增加了12000元(85000-75000),股東財富沒有變化。
如果該股東沒有參與配股,配股后股票的價格為(15×800000+159000×12)/(800000+159000)=14.5(元/股)。該股東配股后仍持有5000股該公司股票,則股票價值為14.5×5000=72500(元),股東財富損失了75000-72500=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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