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地復習備考,小編特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審計》相關知識點,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第三節 銷售與收款循環的實質性程序
一、銷售與收款交易的實質性程序
(一)銷售與收款的實質性分析程序
步驟與第九章一樣
(1)識別需要運用分析程序的賬戶余額或交易;
(2)確定期望值;
(3)確定可接受的差異額;
(4)識別需要進一步調查的差異;a、觀察月度或周的銷售記錄趨勢;b、將銷售毛利率與以前年度和預算相比較;c、計算應收賬款周轉率和存貨周轉率,并與以前年度相比較;d、調查異常項目的銷售。
(5)調查異常數據關系;
(6)評估分析程序的結果。
(二)銷售的細節測試
1、登記入賬的銷貨業務的真實性測試(重點掌握,教材P295-296)
(1)針對未曾發貨卻已將銷貨業務登記入賬測試,注冊會計師可以從主營業務收入明細賬中抽取幾筆分錄,追查有無發運憑證及其他佐證憑證,借以查明有無事實上沒有發貨卻已登記入賬的銷貨業務。如果注冊會計師對發運憑證等的真實性也有懷疑,就可能有必要再進一步追查存貨的永續盤存記錄,測試存貨余額有無減少。
(2)針對銷貨業務重復入賬這類錯誤的可能性,注冊會計師可通過復核企業為防止重復編號而設置的有序號的銷貨交易記錄清單加以確定。
(3)虛假入賬通常是企業的一種舞弊行為,注冊會計師一般很難察覺這種虛構的發貨。審查主營業務收入明細賬中與銷貨分錄相應的銷貨單,檢查其是否經過賒銷批準手續和發貨審批手續,是測試是否向虛構的顧客發貨的辦法之一。
(4)另一個有效的辦法,是追查應收賬款明細賬中貸方發生額的記錄。如果應收賬款最終得以收回貨款或者收到退貨,則記錄入賬的銷貨業務一開始通常是真實的;如果貸方發生額是注銷壞賬,或者直到審計時所欠貨款仍未收回,就必須詳細追查相應的發運憑證和顧客訂貨單等,因為這些跡象都說明可能存在虛構的銷貨業務。
2、已發生的銷貨業務均已登記入賬的完整性測試
銷貨業務的審計一般偏重于檢查虛報資產與收入的問題(上市公司),因此,通常無須對完整性目標進行交易實質性測試。
測試方法:從發貨部門的檔案中選取部分發運憑證,并追查至有關的銷售發票副本和主營業務收入明細賬,是測試未開票的發貨的一種有效程序(順查)。為使這一程序成為一項有意義的測試,注冊會計師必須能夠確信全部發運憑證均已歸檔,這一點可以通過檢查憑證的編號順序來查明。目的:測試完整性
從明細賬為起點追查至發運憑證(逆查)。目的:測試發生真實性
3、登記入帳的銷售交易均經正確計價
4、登記入賬的銷售交易分類恰當
5、銷售交易的記錄及時
6、銷售交易已正確的記入明細賬并正確地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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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