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地復習備考,小編特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審計》相關知識點,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四、鑒證對象
(一)鑒證對象與鑒證對象信息的形式
鑒證對象與鑒證對象信息具有多種形式,主要包括:
1.當鑒證對象為財務業績或狀況時(如歷史或預測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鑒證對象信息是財務報表;
2.當鑒證對象為非財務業績或狀況時(如企業的運營情況),鑒證對象信息可能是反映效率或效果的關鍵指標;
3.當鑒證對象為物理特征時(如設備的生產能力),鑒證對象信息可能是有關鑒證對象物理特征的說明文件;
4.當鑒證對象為某種系統和過程時(如企業的內部控制或信息技術系統),鑒證對象信息可能是關于其有效性的認定;
5.當鑒證對象為一種行為時(如遵守法律法規的情況),鑒證對象信息可能是對法律法規遵守情況或執行效果的聲明。
(二)鑒證對象特征
鑒證對象具有不同的特征,可能表現為定性或定量、客觀或主觀、歷史或預測、時點或期間。
如果鑒證對象的特征表現為定量的、客觀的、歷史的或時點的,評價和計量的準確性相對較高,注冊會計師獲取證據的說服力相對較強,相應地,對鑒證對象信息提供的保證程度也較高。
(三)適當的鑒證對象應當具備的條件
鑒證對象是否適當是注冊會計師能否將一項業務作為鑒證業務予以承接的前提條件。適當的鑒證對象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5要素的2-4必須滿足)
1.鑒證對象可以識別;
2.不同的組織或人員對鑒證對象按照既定標準進行評價或計量的結果合理一致;
3.注冊會計師能夠收集與鑒證對象有關的信息,獲取充分、適當的證據,以支持其提出適當的鑒證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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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