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地復習備考,小編特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審計》相關知識點,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七、鑒證報告
(一)出具鑒證報告的總體要求
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含有鑒證結論的書面報告,該鑒證結論應當說明注冊會計師就鑒證對象信息獲取的保證。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其他報告責任,包括在適當時與治理層溝通。
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就執行業務過程中注意到的與治理層責任相關的事項與治理層溝通的適當性。如果委托人并非責任方,注冊會計師直接與責任方或責任方的治理層溝通可能是不適當的。
(二)鑒證結論的兩種表述形式
在基于責任方認定的業務中,注冊會計師的鑒證結論可以采用下列兩種表述形式:
1.明確提及責任方認定,如“我們認為,責任方做出的‘根據××標準,內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這一認定是公允的”。
2.直接提及鑒證對象和標準,如“我們認為,根據××標準,內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在直接報告業務中,注冊會計師應當明確提及鑒證對象和標準。
(三)提出鑒證結論的積極方式和消極方式
提出鑒證結論的方式有兩種——積極方式和消極方式,它們分別適用于合理保證的鑒證業務和有限保證的鑒證業務。區分兩種鑒證結論提出方式,有助于向預期使用者傳達不同業務的保證程度存在差異這一事實,以積極方式提出結論提供的保證水平高于以消極方式提出結論提供的保證水平。
(四)注冊會計師不能出具無保留結論報告的情況
1.工作范圍受到限制。工作范圍受到限制可能導致注冊會計師無法獲取必要的證據以便將鑒證業務風險降至適當水平。對任何類型的鑒證業務,如果注冊會計師的工作范圍受到限制,注冊會計師應當視受到限制的重大與廣泛程度,出具保留結論或無法提出結論的報告。在某些情況下,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解除業務約定。
2.責任方認定未在所有重大方面做出公允表達。如果注冊會計師的結論提及責任方的認定,且該認定未在所有重大方面做出公允表達,注冊會計師應當視其影響的重大與廣泛程度,出具保留結論或否定結論的報告。
3.鑒證對象信息存在重大錯報。如果注冊會計師的結論直接提及鑒證對象和標準,且鑒證對象信息存在重大錯報,注冊會計師應當視其影響的重大與廣泛程度,出具保留結論或否定結論的報告。
4.標準或鑒證對象不適當。標準或鑒證對象不適當可能會誤導預期使用者。在承接業務后,如果發現標準或鑒證對象不適當,可能誤導預期使用者,注冊會計師應當視其重大與廣泛程度,出具保留結論或否定結論的報告。
標準或鑒證對象不適當還可能造成注冊會計師的工作范圍受到限制。在承接業務后,如果發現標準或鑒證對象不適當,造成工作范圍受到限制,注冊會計師應當視受到限制的重大與廣泛程度,出具保留結論或無法提出結論的報告。
在某些情況下,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解除業務約定。
(五)注冊會計師姓名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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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