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地復習備考,小編特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知識點,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3)將6大箱卷煙換取原材料,合同規定,卷煙按平均價計價,供貨方提供的原材料價款30萬元、增值稅5.1萬元,雙方均按合同規定的價格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
『正確答案』進項稅=5.1
銷項稅=6×250×200×17%/10000=5.1
消費稅=(6×250×210×56%+6×150)/10000=17.73
知識點鏈接:納稅人用于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投資入股和抵償債務等方面的應稅消費品,應當以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計算消費稅。增值稅按照平均價格計算征收。(總結:消費稅和增值稅的主要區別)
(4)假定本月月初庫存外購煙絲買價200萬元,月末庫存外購煙絲買價35萬元。
『正確答案』可抵扣消費稅=18(進口煙絲負擔的消費稅)+200×30%-35×30%=67.50
知識點鏈接: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的扣除(進口外購也可抵扣)
1.扣稅范圍:
(1)外購已稅煙絲生產的卷煙;
(2)外購已稅化妝品生產的化妝品;
(3)外購已稅珠寶玉石生產的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
(4)外購已稅鞭炮焰火生產的鞭炮焰火;
(5)外購已稅汽車輪胎(內胎和外胎)生產的汽車輪胎;
(6)外購已稅摩托車生產的摩托車;
(7)外購已稅桿頭、桿身和握把為原料生產的高爾夫球桿;
(8)外購已稅木制一次性筷子為原料生產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9)外購已稅實木地板為原料生產的實木地板;
(10)外購已稅石腦油為原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
(11)外購已稅潤滑油為原料生產的潤滑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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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