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經濟法》第十二章 合同法律制度分論的知識點精講輔導,希望對您的復習有所幫助!!
第一節 買賣合同
一、買賣合同概述
買賣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諾成合同、非要式合同。
二、買賣合同標的物的權屬轉移和風險承擔
(一)買賣合同標的物的權屬轉移
1.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所有權的保留條款)。
2.出賣具有知識產權的計算機軟件等標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該標的物的知識產權不屬于買受人。
3.標的物在交付之前產生的孳息,歸出賣人所有,交付之后產生的孳息,歸買受人所有。
【例題·單選題】(2008年)甲公司出賣一批鋼材給乙公司,訂立合同的日期是2008年3月1日,合同中注明"鋼材所有權在乙公司支付完貨款時才轉移"。2008年3月5日,乙公司支付第一筆貨款,甲公司按照合同規定于3月10日將鋼材運至乙公司,乙公司驗收并接受鋼材后,于3月15日付清剩余貨款。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這批鋼材的所有權的轉移時間是( )。
A.3月1日
B.3月5日
C.3月10日
D.3月15日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買賣合同中所有權的轉移時間。根據規定,買賣合同中,當事人可以約定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或者其他義務的,標的物的所有權屬于出賣人,即允許當事人約定所有權的保留條款。本題中,甲公司與乙公司約定了"所有權保留條款",因此該批鋼材所有權的轉移時間是3月15日乙公司支付全部價款時。
(二)買賣合同標的物的交付期限和地點
1.標的物在訂立合同之前已為買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時間為交付時間。
【鏈接】物權法的簡易交付
2.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關于履行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1)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應當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以運交給買受人;
(2)標的物不需要運輸,①出賣人和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出賣人應當在該地點交付標的物;②不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應當在出賣人訂立合同時的營業地交付標的物。
(三)買賣合同標的物的風險承擔
1.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鏈接】
標的物在交付之前產生的孳息,歸出賣人所有,交付之后產生的孳息,歸買受人所有。
2.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書面交房通知,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的,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書面交房通知確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4.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規定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后,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5.出賣人按照約定或者依照《合同法》規定將標的物置于交付地點,買受人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違反約定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
6.出賣人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7.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8.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的,不影響因出賣人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買受人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
【例題·單選題】出賣人按照約定或者依照《合同法》規定將標的物置于交付地點,買受人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 )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
A.簽訂合同
B.交付標的物
C.違反約定
D.標的物毀損、滅失
『正確答案』C
【例題·單選題】(2010年)根據《合同法》,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承運的在途標的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 )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A.標的物交付給承運人
B.合同成立
C.標的物交付給買受人
D合同履行完畢
『正確答案』B
三、買賣合同的解除
1.主從物
因標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從物。因標的物的從物不符合約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主及從,從不及主
2.數物
標的物為數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約定的,買受人可以就該物解除,但該物與他物分離使標的物的價值顯受損害的,當事人可以就數物解除合同。
3.分批交付
單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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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賣人對其中一批標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約定,致使該批標的物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就該批標的物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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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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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賣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標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約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標的物的交付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就該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標的物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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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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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標的物解除,該批標的物與其他各批標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經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標的物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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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1/5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買受人要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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