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91麻豆免费免费国产在线_男女福利视频_国产一区二区三区小向美奈子_在教室里和同桌做校园h文

當前位置:

2012年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經濟法》第九章精講3

發表時間:2012/4/11 11:09:06 來源:互聯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關注公眾號

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經濟法第九章 票據法律制度的知識點精講輔導,希望對您的復習有所幫助!!

第三節 票據行為和票據權利

一、票據行為

(一)票據行為的概念

票據行為是產生、變更、消滅票據上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事實。

(二)票據行為的法律特征

1.票據行為是一種要式行為。

2.票據行為是一種獨立行為。某一行為的無效,不影響其他行為的效力。

3.票據行為是一種無因行為。

(三)票據行為的種類

主票據行為
出票包括簽發票據與交付票據兩個行為。
從票據行為
(1)背書:票據轉讓的主要形式。
(2)提示:承兌提示和付款提示。
(3)承兌。票據的付款人承諾在匯票到期日支付匯票金額的票據行為。票據承兌僅產生于匯票關系中,本票和支票不存在承兌行為。
(4)付款。
(5)退票。退票又稱拒付,是指持票人進行承兌提示或付款提示時,遭到拒絕的一種票據行為。
(6)追索:是指持票人在付款請求權無法實現時,依法向其前手(出票人、背書人等)行使追索權的行為。
(7)保證。

【注意】背書要連續

二、票據權利

(一)票據權利的概念

票據權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據債務人請求支付票據金額的權利,是金錢債權,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

(二)票據權利的法律特征

1.票據權利是為直接得到票據金額而設立的權利。

付款請求權又稱票據的第一次請求權,而追索權一般是在行使付款請求權后才使用的權利,故稱為票據的第二次請求權。

2.票據權利必須是依票據才能行使的權利。只有取得票據,才能取得票據權利。

3.票據權利是一種只對票據行為的關系人行使的權利。

(三)票據權利的種類

1.付款請求權

指票據的債權人依法要求票據的債務人(匯票的承兌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按票據上所記載的金額付款的權利。

2.追索權

(1)當票據簽發后,在法定時限內,持票人向付款人作提示承兌,付款人拒絕承兌時,持票人可依法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權。--拒絕承兌

(2)票據已經到期,在法定時限內,持票人向票據付款人或承兌人作付款提示,遭其拒絕時,持票人可依法行使追索權。--拒絕付款

(3)票據雖未到期,但持票人得知票據的付款人或承兌人已經被宣告破產,或因其他原因實質上已無款可付,持票人在向法院提出訴訟保全后,可依法向所有票據債務人行使追索權。--破產、無錢

(4)當承兌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時,持票人也可以向票據的其他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死亡、逃匿

(四)票據權利的取得、行使和保全(記憶)

1.票據權利的取得

(1)票據的取得,必須給付對價,即應當給付雙方當事人認可的相對應的對價。

【解釋1】凡是善意的、已付對價的正當持票人可以向票據上的一切債務人請求付款,不受前手權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間抗辯的影響。

【解釋2】持票人無對價或不相當對價取得票據的,其享有的票據權利不得優于前手,票據債務人可以對抗持票人前手的抗辯事由對抗該持票人。

【特殊】因稅收、繼承、贈與可以依法無償取得票據的,不受給付對價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據權利不得優于其前手的權利。

(2)因欺詐、偷盜、脅迫、惡意或者重大過失而取得票據的,不得享有票據權利。

【例題·單選題】甲偷盜所得某銀行簽發的金額為5000元的銀行本票一張,并將該本票背書送給女友乙作生日禮物,乙不知該本票系甲偷盜所得,按期持票要求銀行付款。假設銀行知曉該本票系甲偷盜所得并送給乙,對于乙的付款請求,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根據票據無因性原則,銀行應當支付

B.乙無對價取得本票,銀行應拒絕支付

C.雖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但因乙不知情,銀行應支付

D.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且乙無對價取得本票,銀行應拒絕支付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無對價或者無相當對價取得票據,如果屬于善意取得,仍然享有票據權利,但票據持有人必須承受其前手的權利瑕疵。

2.票據權利的行使和消滅(記憶)

      票據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2頁,當前第1頁  第一頁  前一頁  下一頁
      最近更新 考試動態 更多>
      各地資訊
      全國北京天津上海福建重慶江蘇河北
      山西吉林遼寧浙江安徽江西山東內蒙古
      河南湖南甘肅廣東湖北海南四川云南
      貴州廣西陜西西藏寧夏新疆青海黑龍江
      <kbd id="axhmo"><strong id="axhmo"></strong></k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