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資產評估》第三章資產評估程序的串講知識,希望對您的復習有所幫助!!
第三節 執行資產評估程序的基本要求
執行資產評估程序環節中,應注意以下要求:
1.資產評估機構和人員應當在國家和資產評估行業規定的范圍內,建立、健全資產評估程序制度。由于資產評估機構和人員專業勝任能力、經驗各自不同,所承接的主要業務范圍和執業風險也各有不同,各資產評估機構應當結合本機構實際情況,在資產評估基本程序的基礎上進行細化等必要調整,形成本機構資產評估程序制度,并在資產評估執業過程中切實履行,不斷完善。
2.資產評估機構和人員執行資產評估業務,應當根據具體資產評估項目的情況和資產評估程序制度,確定并履行適當的資產評估程序,不得隨意簡化或刪減資產評估程序。
3.資產評估機構應當建立相關工作制度,指導和監督資產評估項目經辦人員及助理人員實施資產評估程序。
4.如果由于資產評估項目的特殊性,資產評估機構和人員無法或沒有履行資產評估程序中的某個基本環節,如在損害賠償評估業務中評估對象已經毀失,無法進行必要的現場勘查,或受到限制無法實施完整的資產評估程序,資產評估機構和人員應當考慮這種狀況是否會影響到資產評估結論的合理性,并在資產評估報告書中明確批漏這種狀況及其對資產評估結論可能具有的影響,必要時應當拒絕接受委托或終止資產評估工作。
5.資產評估機構和人員應當將資產評估程序的組織實施情況記錄于工作底稿,并將主要資產評估程序執行情況在資產評估報告中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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