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綜合題(共4題,共50分。其中(一)題l8分,(二)題12分,(三)題l0分,(四)題10分。有計算的,要求列出算式、計算步驟。需按公式計算的,應列出公式)
(一)
2002年7月10目,M市甲公司與H市乙公司簽訂彩電購銷合同約定:甲向乙采購l00臺彩電,單價3000元,乙負責代辦運輸,甲于貨到驗收后付款。7月15日,乙公司將100臺彩電委托給丙運輸公司,約定由丙將彩電運至甲公司處,7月17日,甲公司因資金周轉困難,便發傳真告知乙合同無法履行。乙收到傳真后,急忙委托張某幫忙尋找新買家,雙方約定:如果張某促成合同訂立,乙將向張某支付5000元勞務費。在張某撮合下,7月19日,乙公司終于與K市丁公司達成銷售該100臺彩電的臺同,雙方終定:丁買下這l00臺運輸中的彩電,單價2900元,總價款29萬元;丁在訂立合同時向乙支付一定數額的定金,在收到貨物后l5天內支付全部貨款;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之后,乙公司迅速通知丙公司,要求將100臺彩電運至丁公司處。
丁公司為了購買該100臺彩電,將已經租賃給他人的一幢辦公樓抵押給戊商業銀行,向戊商業銀行申請貸款20萬元。與此同時,丁公司作為債權人向辛公司追討已經逾期3個月未支付的l0萬元貨款。7月30日,丁公司獲悉辛公司在1個月前將價值5萬元的設備無償贈送給申公司,于是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辛公司支付貨款。庭審中辛公司辨稱:欠丁公司的l0萬元貸款已交本公司原董事長李某,現李某已調離辛公司,辛公司不應再承擔責任;而且,丁公司出售的貨物存在質量問題,經過多次交涉,丁公司都沒有給予滿意答復。
根據上述事實和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甲公司7月17目發傳真告知乙公司不能履行合同時,乙公司可否解除合同?并說明理由。
2.按照法律規定,丁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定金的數額最高應該是多少?并說明理由。
3.乙公司與張某之間的協議屬于合同法上的哪種合同?
4.如果乙公司與丁公司對風險沒有特別約定,那么彩電在運輸過程中遭受毀損的風險由誰承擔?并說明理由。
5.丁公司將已經租賃給他人的辦公樓抵押給戊商業銀行時,是否應當取得承租人的同意?原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6.丁公司向法院起訴要求辛公司支付貨款時,對于辛公司無償贈送申公司設備的行為可以行使什么權利?行使權利的費用由誰承擔?
7.辛公司可以董事長李某調離為由拒絕向丁公司承擔責任的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據?并說明理由。
8.如果辛公司陳述的丁公司貨物質量存在問題屬實,可以要求丁公司采取哪些補救措施?
(二)
2001年5月,喬某和占某合作共同研制出一種太陽能集熱器。同年7月中旬,占某到美國攻讀博士學位。2001年8月2日,喬某以l0萬元的價格將該太陽能集熱器專利申請權轉讓給王某。同月l2日,王某以郵寄的方式向中國知識產權局提出了該太陽能集熱器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該局于王某寄出申請的第4日收到其申請。2003年3月11日,該項實用新型太陽能集熱器被授予專利權,王某取得專利權后即繳納了年費。2004年1月10日,王某發現廣東省S有限公司生產的太陽能熱水器的產品和包裝上標注了其太陽能集熱器的專利號,于是以S有限公司侵犯其專利權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停止侵權,賠償損失。
根據上述事實和專利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該太陽能集熱器的專利申請權屬于誰?并說明理由。
2.我國《專利法》對轉讓專利申請權有哪些程序性規定?
3.如何確定王某的專利申請日?
4.如果另有譚某在2001年8月2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提出了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則專利權應授予誰?并說明理由。
5.假設占某在2004年春節回家探親時知知悉王某申請實用新型專利一事,則其能否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并說明理由。
6.法院對王某與S有限公司案應如何處理?有關專利管理工作部門對S有限公司的行為可否給予行政處罰?如果可以,則可以給予哪些行政處罰?
答案:
(一)
1.甲公司7月17日發傳真告知乙公司不能履行合同時,乙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因為合同法規定,合同履行期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按照法律規定,丁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定金的數額最高應該是5.8萬元。《擔保法》規定,定金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本案中,乙公司和丁公司簽訂彩電買賣合同的總價款為29萬元。其20%是5.8萬元。
3.乙公司與張某之間的協議屬于合同法上的居間合同。
4.如果乙公司與丁公司對風險沒有特別約定,彩電在運輸過程中遭受毀損的風險由丁公司承擔《公司法》規定,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受人承擔。案例中,乙公司與丁公司7是19日訂立合同,雙方沒有就風險作特別約定時,毀損、滅失的風險自當日起由買受人丁公司承擔。
5.丁公司將已經租賃給他人的辦公樓抵押給戊商業銀行時,不需要取得承租人的同意,但是應當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6.丁公司向法院起訴要求辛公司支付貨款時,對于辛公司無償贈送申公司設備的行為可以行使撤銷權,行使權利的費用由辛公司承擔。
7.辛公司以董事長李某調離為由拒絕向丁公司承擔責任的做法無法律依據。《合同法》規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不得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的變動而不履行合同義務。
8.如果辛公司陳述的丁公司貨物質量存在問題屬實,可以要求丁公司采取修理、更換、重做、退貨、減少價款等力式承擔違約責任。
(二)
1.該太陽能集熱器的專利申請權屬于喬某和占某兩人,因為由兩人或者兩人以上共同完成的發明創造為共同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共同發明人,而喬某和占某是該太陽能集熱器的共同發明人,因此專利申請權歸該二人享有。
2.按照我國《專利法》的規定,轉讓專利申請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3.由于王某的申請文件是郵寄的,所以應以其寄出的郵戳日為申請日,即2001年8 月12日。
4.該專利權應授予譚某,因為按照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應授予最先申請的人,本案中譚某的申請日為2001年8月2日,而王某是在2001年8月12日才寄出申請文件,所以譚某申請在先,應獲得該實用新型專利權。
5.可以。因為我國《專利法》規定,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專利法》有關規定的,均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專利復審委員會對宣告專利權無效的請求應當及時審查并做出決定,并通知請求人和專利權人。
6.法院應判決S有限公司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即支持原告訴訟請求,包括停止侵權和賠償損失。有關專利管理工作部門對S有限公司的行為可以給予行政處罰,可以責令其改正并予公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5萬以下的罰款。
相關內容
編輯推薦
◆資產評估師教材 請到中國資產注冊評估師考試網 書店購買
◆輔導資料 模擬試題 歷年試題 試聽課程 中國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網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