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證券交易所
(一)證券交易所的概念
我國的證券交易所是實行自律性管理的會員制法人。
證券交易所的設立和解散,由國務院決定。
(二)證券交易所的職能
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股票、公司債券的暫停上市、恢復上市或者終止上市的事務。
2.因突發性事件而影響證券交易的正常進行時,證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術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發性事件或者為維護證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證券交易所可以決定臨時停市。證券交易所采取技術性停牌或者決定臨時停市,必須及時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
3.根據需要,可以對出現重大異常交易情況的證券賬戶限制交易,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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