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退伙
(1)退伙類型
自愿退伙 | 協議退伙 | 協議約定期限:約定退伙事由出現、全體一致同意、難以繼續、其他合伙人違反約定義務 |
通知退伙 | 協議未約定期限:退伙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
法定退伙 | 當然退伙 (實際發生生效) | ①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
除名(接到通知生效) | 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決議除名: |
(2)退伙財產處理
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合伙人財產繼承
繼承 | 按合伙協議約定或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
退還 | 不愿繼承、繼承人無相應資格、協議約定情形 |
轉變 | 合伙人繼承人無民事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可成為有限合伙人,否則退還財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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