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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步問題及決策權
①合營企業的投資者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比例和期限同步繳付認繳的出資額。因特殊情況不能同步繳付出資的,應報原審批機關批準,并按“實際”繳付的出資額比例分配收益。
②對合營企業中控股的投資者,在其實際繳付的出資未達到其認繳的全部出資額(最后一筆出資到位)之前,不得取得企業的決策權,不得將其在企業中的權益、資產以合并報表的方式納入該投資者的財務報表。
(四)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組織機構
組織機構包括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
1.董事會
(1)性質:最高權力機構。
【鏈接】在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董事會是執行機構。
(2)人數:不得少于3人
【鏈接】有限責任公司3-13,股份有限公司5-19
(3)董事長:一方擔任董事長的,由他方擔任副董事長。
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合營各方協商確定或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鏈接】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章程規定;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指定;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
(4)會議召集
①每年至少召開1次
②臨時會議:經1/3以上董事提議
(5)出席:董事會會議應有2/3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
【鏈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
(6)特別決議:——一致通過(記憶)
(1)章程的修改;(2)企業的中止、解散;
(3)注冊資本的增加、減少;(4)企業的合并、分立。
【鏈接】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決議:①修改公司章程;②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④變更公司形式
2.經營管理機構
(1)總經理、副總經理可以由中國公民擔任,也可以由外國公民擔任。
(2)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營企業的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職務。
(3)總經理或者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者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對本企業的商業競爭。
(五)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合營期限和終止
1.必須約定合營期限的情形:(記憶)
(1)服務性行業;
(2)從事土地開發及經營房地產的;
(3)從事資源勘查開發的;
(4)國家規定限制投資項目的;
(5)其他法律、法規規定需要約定合營期限的。
約定合營期限的合營企業,合營各方同意延長合營期限的,應在距合營期滿前6個月向審批機構提出申請。
【例題·單選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從事下列()行業的,可以不約定經營期限。
A.服務性 B.土地開發
C.資源勘查開發 D.生產性
『正確答案』D
2.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終止的情況:(1)合營期限屆滿;(2)企業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3)合營一方不履行協議、合同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4)企業因自然災害或戰爭等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5)合營企業未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6)合營企業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經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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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