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2014年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課程,全面的了解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教材相關重點,整理了2014年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科目《資產評估》相關知識點,希望對您的備考有所幫助!!
第二節 收益法在無形資產評估中的應用
一、收益法在無形資產評估中的應用形式
根據選取參數的渠道不同,收益法在應用上可以表示為下列兩種方式:
方式一:轉讓方的收益來源于無形資產使用方使用該無形資產的總收益的分成。
二、收益法應用中各項參數指標的確定
(一)無形資產超額收益的確定
1.直接評估法
通過未使用無形資產與使用有形資產的前后收益情況對比分析,確定無形資產帶來的收益額。分為收入增長型和成本費用節約型(教材P263)
①收入增長型
收入增長型無形資產是指無形資產應用于生產經營過程,能夠使得產品的銷售收入大幅度增大。增大的原因在于:
Ⅰ、產品能夠以高出同類產品的價格銷售;
在銷售量不變,單位成本不變的情況下,形成的超額收益可以參考下式計算:
2.差額法:(與行業平均水平比較)
采用無形資產和其他類型資產在經濟活動中的綜合收益與行業平均水平的比較來得到無形資產的超額收益。
無形資產帶來超額收益 = 凈利潤 - 凈資產總額 × 行業平均凈利潤率
注意:這樣得到的一般是企業所有無形資產帶來的收益。
3.分成率法。
無形資產收益額=銷售收入(利潤)×銷售收入(利潤)分成率(1-所得稅稅率)
由于銷售收入與銷售利潤有內在的聯系,可以根據銷售利潤分成率推算出銷售收入分成率,反之亦然。
因為:收益額=銷售收入×銷售收入分成率×(1-所得稅稅率)
=銷售利潤×銷售利潤分成率×(1-所得稅稅率)
所以
銷售收入分成率 = 銷售利潤分成率 × 銷售利潤率 (08年考試題)
銷售利潤分成率 = 銷售收入分成率 ÷ 銷售利潤率
注意:
⑴這里的利潤分成的基礎是利潤總額,如果是凈利潤,就要不需要考慮所得稅了。
⑵實際操作過程中以銷售收入分成率替代利潤分成率,相應的分成基礎也就由利潤變成銷售收入了。
4.要素貢獻法。(了解)
根據無形資產構成生產經營的要素在生產經營中的貢獻,從正常利潤中粗略估計出無形資產帶來的收益。
我國理論界通常采用三分法:即考慮資本、技術、管理三大要素的貢獻。
該方法只能夠粗略的估計無形資產的收益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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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