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您更好的學習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全面了解2012年資產評估師考試的相關重點,我們特地為您匯編了資產評估師考試輔導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資產評估師考試經濟法預習重點(63)
第二節 企業國有資產管理
《企業國有資產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一、企業國有資產管理體制
1.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
(1)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
(2)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
(3)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據需要,授權的其他部門、機構。
2.國有資產管理機構設置模式:兩級三層
(1)國務院、省級政府和(地)市級政府分別設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
(2)各級政府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相互之間沒有行政隸屬關系,相互之間的資本流動重組依據市場原則平等交易,不能搞行政劃撥,但上級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可以依法對下級政府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3.(新增)2010年8月《關于中央行政事業單位所屬企業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歸口管理的通知》的規定:
除財務和資產關系在財政部單列的鐵道、郵政、煙草等企業,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民航所屬企業,國防科工局等軍工部門所屬企業之外,其余所有中央行政事業單位所屬企業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按照企業“出資人”性質分別歸口 財政部行政政法司和教科文司管理,企業有關產權登記、產權界定、資產評估、清產核資等申報(備案)資料按規定報送行政政法司或教科文司。
二、國家出資企業
國家出資企業,是指國家出資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國有資本參股公司。
三、國家出資企業管理者的選擇與考核
(一)國家出資企業管理者的選擇
1.任免權
(1)國有獨資企業:任免 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2)國有獨資公司:任免 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監事會主席和監事
(3)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國有資本參股公司:向股東會、股東大會提出董事、監事人選
2.管理者的兼職限制
(1)未經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同意,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在其他企業兼職;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國有資本參股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在經營同類業務的其他企業兼職。
(2)未經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同意,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不得兼任經理;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長不得兼任經理。
(二)國家出資企業管理者的考核
1.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應當對其任命的企業管理者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并依據考核結果決定對企業管理者的獎懲。
2.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資本控股公司(不包括參股)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接受依法進行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例題·單選題】(2007年)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有權任免國有獨資公司的( )。
A.董事長 B.總經理
C.副總經理 D.總會計師
『正確答案』A
相關文章: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