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概念與特征
(一)無形資產概念
是指企業(yè)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tài)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
(二)無形資產的特征
1.無形資產不具有實物形態(tài)
計算機控制的機械工具沒有特定計算機軟件就不能運行時,則說明該軟件是構成相關硬件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該軟件應作為固定資產處理;如果計算機軟件不是相關硬件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則該軟件應作為無形資產核算,比如會計電算化軟件。
2.無形資產具有可辨認性。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則認為其具有可辨認性:
①能夠從企業(yè)中分離或者劃分出來,并能單獨或者與有關的合同、資產或負債一起,用于出售、轉移、授予許可、租賃或者交換等。
②源自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無論這些權利是否可以從企業(yè)或其他權利和義務中轉移或者分離。如一方通過與另一方簽訂特許權合同而獲得的特許使用權,通過法律程序申請獲得的商標權、專利權等。
商譽的存在無法與企業(yè)自身分離,不具有可辨認性,不屬于本章所指無形資產。
3.無形資產屬于非貨幣性資產。
(三)無形資產的內容
1.專利權;
2.非專利技術;
3.商標權;
4.著作權;
5.特許權;
6.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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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