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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師考試資產評估基礎預習輔導(14)
四、成本法運中各個參數的計算方法
(一)重置成本估算
單項資產重置成本的估算一般可以采用下列方法:
1.重置核算法。
(1)概念:
利用成本核算的原理,根據重新取得資產所需的費用項目,逐項計算然后累加得到資產的重置成本。
(2)分類
根據資產取得的方式可以分為:購買型和自建型
購買型以購買該項資產的模式來估計所需要的重置成本。
自建型以自己建造該項資產的模式來估計所需要的重置成本。
(3)資產的重置成本應包括開發者的合理收益
如果是建造,建造成本中當然應該包含建造商或者生產商的合理利潤,不過該收益應該以開發者或者制造者現行行業或社會的平均資產收益水平為依據。
(4)重置核算法考慮了價格因素,費用項目的構成上可以考慮生產技術進步和勞動生產率的變化因素,因而可以估算復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
[例2-12] 重置購建設備一臺,現行市場價格每臺5萬元,運雜費1000元,直接安裝成本800元,其中原材料300元,人工成本500元。根據統計分析,計算求得安裝成本中的間接成本為每人成本0.8元。該機器設備重置成本為:
『正確答案』
直接成本=50000+1000+800=51800(元)
其中:買價,50000元
運雜費,1000元
安裝費用,800元
其中,原材料,300元
人工,500元
間接成本(安裝成本)=400(=500*0.8)元
重置成本合計52200元。
(5)形成資產價值的耗費是合理的。
耗費是形成資產價值的基礎,但耗費包括有效耗費和無效耗費。
采用成本法評估資產,首先要確定這些耗費是必須的,而且應體現社會或行業平均水平。
注釋:也就是說,按照社會或行業平均水平來確定有效耗費和無效耗費,評估時,應該去掉無效耗費。
2.價格指數法(這里的原理和市場法中的直接比較法中的“價格指數法36頁”一樣,大家可以兩邊比較著看)。
(1)特點:
利用與資產有關的價格變動指數,將資產歷史成本(賬面成本)調整為重置成本。
(2)計算公式為:
資產重置成本 = 資產賬面成本× 或: 資產重置成本 =資產歷史成本 ×(1+物價變動指數)
式中,價格指數可以根據定基物價指數計算獲得
物價指數= 或者:價格指數可以根據環比價格指數或者環比物價變動知識計算獲得
資產重置成本 =資產歷史成本 × x
其中x =(1+a 1)×(1+a2)×(1+a3)……(1+an)×100%
= 式中, n=1,2,3 …… n
x為價格指數;
a n為第n年環比價格變動指數
(1+a n)= 為第n年的環比價格指數
[例2-13] 某被估資產購建于1994年,賬面原值為50000元,當時該類資產的(定基)價格指數為95%,評估基準日該類資產的定基價格指數為160%,則:
『正確答案』
被估資產重置成本=50000×(160%/95%)×100% =84210(元)
又如,被估資產賬面價值為200000元,1992年建成,1997年進行評估,經調查已知同類資產環比價格(變動)指數分別為1993年為11.7%,1994年為17%,1995年為30.5%,1996年為6.9%,1997年為4.8%,則有:
被估資產重置成本
=200000×(1+11.7%)×(1+17%)×(1+30.5%)(1+6.9%)×(1+4.8%)×100%
=200000×191% =382000(元)
(3)注意:
①資產歷史成本要求真實、準確并符合社會平均的、合理成本的要求;
②資產評估時物價指數指的是評估基準日(或能夠代表評估基準日)的物價指數,而且應是資產的類別或個別物價指數。(越是分類具體的物價指數越準確)
③一項科學技術進步較快的資產,采用價格指數法的重置成本往往會偏高。
④物價指數法估算的重置成本,僅考慮了價格變動因素,因而確定的是復原重置成本。
(4)物價指數法與重置核算法的區別:
①物價指數法估算的重置成本,僅考慮了價格變動因素,因而確定的是復原重置成本;而重置核算法既考慮了價格因素,也(可以)考慮生產技術進步和勞動生產率的變化因素,因而可以估算復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
②物價指數法建立在不同時期的某一種或某類甚至全部資產的物價變動水平上;而重置核算法建立在現行價格水平與購建成本費用核算的基礎上。
③一般情況下,價格指數法和重置核算法相比,核算的結果可能有誤差,其準確度沒有后者的高。
(5)物價指數法和重置核算法相同點:
都是建立在利用歷史資料基礎上。因此,都需要注意判斷、分析資產評估時重置成本口徑與委托方提供歷史資料(如財務資料)的口徑差異。
3.功能價值類比法(與市場法中的直接比較法中的“功能價值類比法,教材35頁”完全一樣)
(1)特點:尋找一個與被評估資產相同或相似的資產為參照物,計算其每一單位生產能力價格或參照物與被評估資產生產能力的比例關系或者指數關系,據以估算被評估資產的重置成本。
(2)生產能力比例法
運用的前提條件和假設:資產的成本與其生產能力成線性關系,生產能力越大,成本越高,而且是成正比例變化。
計算公式為:
= 所以:被評估資產重置成本=參照物重置成本× 例題:參見教材35、59頁
(3)規模經濟效益指數法。
①運用的前提條件和假設:
資產生產能力和成本之間只成同方向變化,而不是等比例變化。
②計算公式:
被評估資產重置成本=參照物重置成本×( ) X
公式中的X是一個經驗數據,稱為規模經濟效益指數。在美國,這個經驗數據一般在0.4~1.2間。我國到目前為止尚未有統一的經驗數據,評估過程中要謹慎使用這種方法。
例題:參見教材36頁
上述三種方法均可用于確定在成本法運用中的重置成本。至于選用哪種方法,應根據具體的評估對象和可以搜集到的資料確定。這些方法中,對某項資產可能同時都能用,有的則不然,應用時必須注意分析方法運用的前提條件,否則將得出錯誤的結論。
同時應該注意以上3類方法都是適用于單項資產的重置成本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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