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師行業的特點
(一)主體資格的特定性
(二)涉稅服務活動的公正性
(三)法律約束性
(四)執業活動的知識性和專業性
(五)執業內容的確定性
稅務師不得超越規定的內容從事涉稅服務活動;稅務師不得代理應由稅務機關行使的行政職權。
(六)稅收法律責任的不轉嫁性
1、涉稅服務關系的建立并不改變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對其本身所固有的稅收法律責任的承擔;在涉稅服務過程中產生的稅收法律責任,無論出自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原因,還是由于稅務師的原因,其承擔者均應為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
2、但法律責任的不轉嫁性并不意味著稅務師在執業過程中可以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權益不負責任,不承擔任何過錯。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程序向涉稅服務人員提出賠償要求。
(七)執業有償服務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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