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事項稅務登記代理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
1.增值稅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除另有規定外,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
【提示】年應稅銷售額是指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稅務機關代開發票銷售額和免稅銷售額。
2.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的權限,在縣(市、區)國家稅務局或者同級別的稅務分局。納稅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
3.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以及新開業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納稅人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應當在申報期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辦理相關手續。
4.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時限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在規定期限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制作《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5.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的劃分標準
【提示】
(1)未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手續的,應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2)應稅行為年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但不經常提供應稅行為的非企業性單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3)兼有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發生應稅行為的納稅人,應稅貨物及勞務銷售額與應稅行為銷售額分別計算,分別適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劃分標準。
(二)代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操作要點
1.針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表》的主要內容,稅務師應要求企業提供有關資料。并對企業已實現或可能實現的年度應稅銷售額,企業會計、財務處理的方法和管理制度,企業財務人員的辦稅能力能否具備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條件等問題,寫出有關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的核查報告,作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表》的附件,報送主管國稅局。
2.如果企業暫定登記為臨時一般納稅人,應知道企業準確核算增值稅的進項稅額、銷項稅額,待臨時一般納稅人期滿后,向稅務機關提出轉為正式一般納稅人的申請。
二、稅種認定登記
1.稅種認定登記管理規程
納稅人應在領取《稅務登記證》副本后和申報納稅之前,申請稅種認定登記,填寫《納稅人稅種登記表》。納稅人如果變更稅務登記的內容涉及稅種、稅目、稅率變化的,應在變更稅務登記之后重新申請稅種認定登記,并附送申請報告。
2.代理稅種認定登記操作要點
對于稅種認定涉及國稅、地稅兩套稅務機構的納稅人,應分別申辦稅種認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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