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的適用
2.不予處罰
(1)不滿14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
(3)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4)違法行為在“2年”內未被發現的,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再給予行政處罰(行政處罰的追究時效)。
3.依法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況
(1)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
(2)主動消除或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
(3)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
(4)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5)其他依法應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的情形。
【解釋】
從輕處罰:是指在行政處罰的法定種類和法定幅度內,適用較輕的種類或者依照處罰的下限或者略高于處罰的下限給予處罰,但不能低于法定處罰幅度的最低限度。
減輕處罰:是指在法定處罰幅度的最低限以下給予處罰。
【舉例】《發票管理辦法》第38條規定:
私自印制、偽造、變造發票,非法制造發票防偽專用品,偽造發票監制章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印制發票的企業,可以并處吊銷發票準印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行政處罰種類: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吊銷許可證件
(2)行政處罰幅度:
①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②情節嚴重的,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例題·多選題】我國《行政處罰法》關于行政處罰適用的規定包括( )。(2007年)
A.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初次違法的,不予處罰
B.不滿14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處罰
C.被行政處罰后在1年內又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從重處罰
D.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可以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E.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答案】BE
【解析】(1)選項A:已經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論是否初次),應當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2)選項C:《行政處罰法》中沒有“從重處罰”的規定;(3)選項D:違反“一事不二罰(款)”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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