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車輛購置附加費
車輛購置附加費是國家向購車單位和個人在購車時征收用于公路建設的專用資金。為了加快公路建設,扭轉交通運輸緊張狀況,使公路建設有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國家規定對所有購置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國家機關和軍隊一律征收車輛購置附加費。
2000年10月22日,國務院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規定,從2001年1月1日起開始向有關車輛征收車輛購置稅,原有的車輛購置附加費取消。至此,由交通管理部門征收十五年的車輛購置附加費被國稅部門的車輛購置稅所取代,隨之又經歷了四年由交通部門代征的歷程,于2005年1月1日起移交國稅部門征收管理。車輛購置稅正式成為國稅機關全面管理的又一主要稅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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