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二》第一章
知識點:企業所得稅概述
一、企業所得稅的概念
對我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稅。
二、企業所得稅的計稅原理
(一)特點
(1)通常以凈所得為征稅對象
(2)通常以經過計算得出的應納稅所得額為計稅依據
(3)納稅人和實際負擔人通常是一致的,因而可以直接調節納稅人的所得
(二)結論
(1)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應納稅所得額,而非收入
(2)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涉及納稅人的收入、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等各個方面,使所得稅計稅依據的計算較為復雜
三、各國對企業所得稅征稅的一般性做法
(一)納稅義務人
各國在規定納稅義務人上大致是相同的,只對法人企業和其他組織征稅
(二)稅基
(1)各國所得稅都是以利潤即應納稅所得額為計稅依據
(2)各國在確定稅基上的差異主要表現在資產的折舊方法及損失處理的不同
(三)稅率
(1)稅率結構分為比例稅率和累進稅率
(2)我國企業所得稅實行比例稅率
(四)稅收優惠
(1)直接減免稅政策
(2)間接優惠
①稅收抵免(主要有投資抵免和國外稅收抵免)
②稅收豁免(分為豁免期和豁免稅收項目)
③加速折舊
(3)我國稅法規定的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包括免稅、減稅、加計扣除、加速折舊、減計收入、稅額抵免等(P66~P93第八節稅收優惠)
四、企業所得稅的作用
1. 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活動,提升企業的盈利能力。
2. 調節產業結構,促進經濟發展。
3. 為國家建設籌集財政資金(稅收的首要職能就是籌集財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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