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原始憑證——支票的填制舉例
關鍵詞介紹
背書:背書是一種票據行為,是票據權利轉移的重要方式。按目的可以分為兩類:一是轉讓背書,即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的背書,二是非轉讓背書,即以設立委托收款或票據質押為目的的背書。
提示付款期:票據持有人向銀行提交并要求銀行付款的行為叫做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期就是提示付款的有效期。
出票人:是指依法定方式簽發票據并將票據交付給收款人的人。
收款人:是指票據正面記載的到期后有權收取票據所載金額的人。
付款人:是指由出票人委托付款或自行承擔付款責任的人。
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支票上印有“現金”字樣的為現金支票,現金支票專門用于從存款賬戶中提取現金,不可以辦理轉賬;
支票分為正聯和存根聯兩部分,支票簽發后,將存根聯和正聯從騎縫線剪開,存根聯留作記賬依據,正聯交給收款人辦理轉賬或由收款人直接到開戶銀行提取現金。
2.收款人
(1)現金支票收款人可寫為本單位名稱,此時現金支票背面“被背書人”欄內加蓋本單位的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之后收款人可憑現金支票直接到開戶銀行提取現金。
(2)現金支票收款人可寫為收款人個人姓名,此時現金支票背面不蓋任何章,收款人在現金支票背面填上身份證號碼和發證機關名稱,憑身份證和現金支票簽字領款。
(3)轉賬支票收款人應填寫為對方單位名稱。轉賬支票背面本單位不蓋章。收款單位取得轉賬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書欄內加蓋收款單位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填寫好銀行進賬單后連同該支票交給收款單位的開戶銀行委托銀行收款。
3.付款行名稱、出票人賬號
即為本單位開戶銀行名稱及銀行賬號,例如:工商銀行高新支行九蓮分理處,1202027409900088888。
4.人民幣(大寫):
數字大寫寫法:零、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億、萬、仟、佰、拾。大寫金額應緊接“人民幣”書寫,不得留有空白,以防加填。
例:
(1)289 546.52,大寫為貳拾捌萬玖仟伍佰肆拾陸元伍角貳分。
(2)7 560.31,大寫為柒仟伍佰陸拾元零叁角壹分,此時 “陸拾元零叁角壹分”“零”字可寫可不寫。
(3)532.00,大寫為伍佰叁拾貳元整,“整”寫為“正”字也可以,不能寫為“零角零分”。
(4)425.03,大寫為肆佰貳拾伍元零叁分。
(5)325.20,大寫為叁佰貳拾伍元貳角,角字后面可加“正“字,但不能寫“零分”。
5.人民幣小寫:
最高金額的前一位空白格用“¥”字頭打掉,數字填寫要求完整清楚。
6.用途:
(1)現金支票有一定限制,一般填寫“備用金”、“差旅費”、“工資”、“勞務費”等。
(2)轉賬支票沒有具體規定,可填寫如“貨款”、“代理費”等。
7.蓋章
支票正面蓋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缺一不可,印泥為紅色,印章必須清晰,印章模糊只能將本張支票作廢,換一張重新填寫重新蓋章。反面蓋章參見“2.收款人”中的規定。
8.其他使用常識
(1)支票正面不能有涂改痕跡,否則本支票作廢。
(2)在簽發支票時內容要齊全,大小寫金額要相符。
(3)收票人如果發現支票填寫不全,可以補記,但不能涂改。
(4)支票的有效期(提示付款期限)為10天,日期首尾算一天,到期日如碰上節假日則順延。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開戶銀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5)支票見票即付,不記名。(丟了支票尤其是現金支票,銀行不承擔責任。現金支票一般要素填寫齊全,假如支票未被冒領,在開戶銀行掛失;轉賬支票假如支票要素填寫齊全,在開戶銀行掛失,假如要素填寫不齊,到票據交換中心掛失。)
(6)出票單位現金支票背面有印章蓋模糊了,可把模糊印章打叉,重新再蓋一次。
(7)簽發現金支票必須符合庫存現金管理的規定;不得簽發空頭支票;不得出租、出借支票。
外來原始憑證一般由稅務局等部門統一印制,或經稅務部門批準由經營單位印制,在填制時加蓋出具憑證單位公章方有效,對于一式多聯的原始憑證必須用復寫紙套寫。現以購貨發票為例說明外來原始憑證的填制方法。
四、原始憑證的審核
審核會計憑證是正確組織會計核算的一個重要方法,也是實行會計監督的一個重要手段。為了正確地反映和監督各項經濟業務,保證核算資料的真實、準確和合法,會計部門和經辦業務的有關部門,必須對原始憑證進行嚴格認真的審核。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審核原始憑證的真實性。
包括日期是否真實、業務內容是否真實、數據是否真實等。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自制的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部門和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者蓋章。對于通用原始憑證,還應審核憑證本身的真實性,以防假冒。
2.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
經濟業務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制度的規定,是否有違法亂紀等行為。
3.審核原始憑證的合理性。
原始憑證所記錄經濟業務是否符合會計主體經濟活動的需要、是否符合有關的計劃和預算等。
4.審核原始憑證的完整性。
原始憑證的內容是否齊全,包括有無漏記項目、日期是否完整、數字是否清晰、文字是否工整、有關簽章是否齊全、憑證聯次是否正確等。
5.審核原始憑證的正確性。
各項金額的計算及填寫是否正確,如阿拉伯數字不得連寫、大小寫金額相符等,有無刮擦、涂改和挖補等。
6.審核原始憑證的及時性。
應注意審查填制日期,尤其是支票、銀行匯票、銀行本票等時效性較強的原始憑證,更應仔細驗證其簽發日期。
需要說明的是,原始憑證的審核,是一項嚴肅而細致的工作,會計人員必須堅持制度,履行會計人員的職責。注意以下內容:(選擇、判斷)
第一,對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憑證,應及時據以填制記賬憑證入賬;
第二,對于真實、合法、合理但內容不完整,填寫有錯誤、手續不完備,數字不準確以及情況不清楚的原始憑證,應當退還給有關業務單位或個人,并令其補辦手續或進行更正;
第三,對于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有權不予接受,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五、原始憑證錯誤的更正
為了規范原始憑證的填制,明確相關人員的經濟責任,防止利用原始憑證舞弊,《會計法》第十四條規定了更正原始憑證錯誤的具體要求。
1.原始憑證所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涂改。隨意涂改的原始憑證即為無效憑證,不能作為填制記賬憑證或登記會計賬簿的依據。
2.原始憑證記載內容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具單位重開或更正,并在更正處加蓋出具憑證單位印章。
3.原始憑證金額出現錯誤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憑證開具單位重新開具。
4.原始憑證開具單位應當依法開具準確無誤的原始憑證。對于填制有誤的原始憑證,負有更正和重新開具的法律義務,不得拒絕。
相關推薦:
更多關注:會 計從業考試報名時間 考試培訓 最新考試動態
(責任編輯:x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