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特編輯整理了會計電算化備考輔導,希望能幫助廣大考生復習備考2014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祝大家都能順利通過本次考試!
第三章 會計電算化基本要求
第一節會計電算化法規制度
會計電算化作為會計工作的一種技術手段,應當保證其處理過程符合一定的規范,處理結果真實、可靠。對會計電算化的宏觀管理指國家或地區為保證會計電算化工作的順利展開所制訂的法律、法規和條例等,對會計電算化的微觀管理則是指單位自身針對會計電算化工作而制訂的管理辦法、措施和制度。
1999年10月31日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以下簡稱《會計法》)規定,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其軟件及其生成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也必須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會計賬簿的登記、更正,應當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
對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關于會計核算軟件及其相關會計資料的基本要求,包括兩個方面:
第一,使用的會計核算軟件應達到符合財政部規定的會計核算軟件的功能和技術標準。會計核算軟件是會計電算化的重要手段和工具,會計核算軟件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核算要求和會計人員的習慣,是保證會計信息質量和正常會計工作秩序的前提。
第二,用電子計算機生成的會計資料應當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要求。法律上要求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那些由計算機生成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其他會計資料,在格式、內容以及數據的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等方面,必須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
為加強對會計電算化工作的指導和規范,財政部根據《會計法》制定了《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會計核算軟件基本功能規范》、《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規范性文件,對會計核算軟件的研制、單位實施會計電算化工作等作出了具體的規定。1996年,財政部為了規范企業會計電算化又專門制定了《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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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原茶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