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固定資產的取得
固定資產取得的方式很多,有外購固定資產、自行建造固定資產、投資者投入固定資產、接受捐贈固定資產、融資租人固定資產等。本節重點介紹企業外購固定資產、投資者投入固定資產的會計核算方法。
一、外購的固定資產
(一)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確定
企業外購的固定資產,應按實際支付的買價和相關稅費,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發生的可直接歸屬于該資產的其他支出,如場地整理費、運輸費、裝卸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二)外購固定資產的核算
(1)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
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應按購入時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發生的可直接歸屬于該資產的其他支出,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借記“固定資產”科目,按照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2)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
企業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時,按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運輸費、裝卸費和其他相關稅費等,借記“在建工程”科目,按照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支付安裝費用時,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安裝完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按其實際成本,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
二、投資者投入固定資產的核算
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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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原茶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