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固定資產折舊
一、固定資產折舊的概念
折舊,是指在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的系統分攤。應計折舊額是指應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的原價扣除其預計凈殘值后的金額。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還應當扣除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固定資產折舊是固定資產由于磨損和損耗而逐漸轉移的價值。這部分轉移的價值以折舊費的形式計人相關成本費用,并從企業的營業收入中得到補償。因此,企業應當在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系統分攤。
二、影響固定資產折舊的因素
影響折舊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固定資產原價;(2)固定資產的凈殘值;(3)固定資產減值準備;(4)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
固定資產使用壽命的長短直接影響各期應計提的折舊額。在確定固定資產使用壽命時,主要應當考慮下列因素:(1)該項資產預計生產能力或實物產量;(2)該項資產預計有形損耗,如設備使用中發生磨損、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蝕等;(3)該項資產預計無形損耗,如因新技術的出現而使現有的資產技術水平相對陳舊、市場需求變化使產品過時等;
(4)法律或者類似規定對該項資產使用的限制。
三、固定資產折舊的范圍
(一)折舊的空間范圍
除以下情況外,企業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2)按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需要注意的是,企業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應當計提折舊;企業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不應當計提折舊。
(二)折舊的時間范圍
在實際工作中,企業一般應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企業在實際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時,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從下月起不提折舊。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后,不論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
(三)確定折舊范圍時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估計價值確定其成本,并計提折舊;待辦理竣工決算后,再按照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但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處于更新改造過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將其賬面價值轉入在建工程,不再計提折舊。更新改造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轉為固定資產后,再按照重新確定的折舊方法和該項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壽命計提折舊。因進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資產,應當照提折舊,計提的折舊額應計人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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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原茶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