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廣大考生復習備考2014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小編特整理了會計基礎鞏固輔導希望對大家的復習備考能有所幫助。
考點三記賬憑證
(一)記賬憑證的種類
1.按內容可分為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
(1)收款憑證。收款憑證是指用于記錄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收款業務的會計憑證。收款憑證可分為庫存現金收款憑證和銀行存款收款憑證。庫存現金收款憑證有現金結算的發票記賬聯;銀行存款收款憑證有銀行進賬通知單。
(2)付款憑證。付款憑證是指用于記錄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付款業務的會計憑證。同樣,付款憑證可分為庫存現金付款憑證和銀行存款付款憑證。庫存現金付款憑證有以現金結算的發票聯;銀行存款付款憑證有現金支票、轉賬支票存根。
(3)轉賬憑證。轉賬憑證是指用于記錄不涉及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業務的會計憑證。如企業內部的領料單、出庫單等,集體固定資產折舊、期末結轉成本等也是轉賬行為。
2.按填列方式可分為復式憑證和單式憑證
(1)復式憑證。復式憑證是指將每一筆經濟業務事項所涉及的全部會計科目及其發生額均在同一張記賬憑證中反映的一種憑證。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都是復式憑證。
(2)單式憑證。單式憑證是指每一張記賬憑證只填列經濟業務事項所涉及的一個會計
科目及其金額的記賬憑證。填列借方科目的稱為借項憑證,填列貸方科目的稱為貸項憑證。一般適用于業務量較大、會計部門內部分工較細的單位。
(二)記賬憑證的基本內容
1.記賬憑證的填制要求
記賬憑證必須具備以下基本內容:(1)記賬憑證的名稱;(2)記賬憑證的日期;(3)記賬憑證的編號;(4)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摘要;(5)經濟業務事項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及其記賬方向;(6)經濟業務事項的金額;(7)記賬標記;(8)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9)制證、審核、記賬、會計主管等有關人員的簽章,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還應有出納人員的簽名或蓋章。
2.收款憑證的填制要求
收款憑證左上角的“借方科目”按收款的性質填寫“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日期填寫的是編制本憑證的日期;右上角填寫編制收款憑證的順序號;“摘要”填寫對所記錄的經濟業務的簡要說明;“貸方科目”填寫與收入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相對應的會計科目;“記賬’是指該憑證已登記賬簿的標記,防止經濟業務事項重記或漏記;“金額”是指該項經濟業務事項的發生額;該憑證右邊“附件張”是指本記賬憑證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最下邊分別由有關人員簽章,以明確經濟責任。
3.付款憑證的填制要求
付款憑證的填制方法與收款憑證基本相同,只是左上角由“借方科目”換為“貸方科目”,憑證中間的“貸方科目”換為“借方科目”。對于涉及“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之間的經濟業務,一般只填制付款憑證,不編收款憑證。
4.轉賬憑證的填制要求
轉賬憑證將經濟業務事項中所涉及的全部會計科目按照先借后貸的順序記入“會計科目”欄中的“一級科目”和“二級及明細科目”,并按應借、應貸方向分別記入“借方金額”或“貸方金額”欄。其他項目的填列與收、付款憑證相同。
5.記賬憑證的審核
(1)內容是否真實。審核記賬憑證是否附有原始憑證以及原始憑證的內容是否與記賬憑證的內容一致,記賬憑證匯總表與記賬憑證的內容是否一致。
(2)項目是否齊全。日期、憑證編號、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以及有關人員簽章等的填寫是否齊全。
(3)科目是否正確。審核記賬憑證的應借應貸科目是否正確,是否有明確的對應關系,所使用的會計科目是否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4)金額是否正確。審核記賬憑證的金額與原始憑證的有關金額是否一致,記賬憑證匯總表的金額與記賬憑證的金額合計是否相符,原始憑證中的數量、單價、金額計算是否正確等。
(5)書寫是否正確。審核記賬憑證中的記錄是否文字工整、數字清晰,是否按規定使用藍黑墨水或碳素墨水,是否按規定進行更正等。出納人員在辦理收款或付款業務后,應在賃證上加蓋“收訖”或“付訖”的戳記,以避免重收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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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原茶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