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資產負債表
一、資產負債表的概念與作用
資產負債表是反映企業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的財務報表。
資產負債表的作用主要有:(1)可以提供某一日期資產的總額及其結構,表明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資源及其分布情況;(2)可以提供某一日期的負債總額及其結構,表明企業未來需要用多少資產或勞務清償債務以及清償時間;(3)可以反映所有者所擁有的權益,據以判斷資本保值、增值的情況以及對負債的保障程度。
二、資產負債表的列示要求
(一)資產負債表列報總體要求
1.分類別列報
資產負債表應當按照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三大類別分類列報。
2.資產和負債按流動性列報
資產和負債應當按照流動性分別分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列示。
3.列報相關的合計、總計項目
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類至少應當列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的合計項目;負債類至少應當列示流動負債、非流動負債以及負債的合計項目;所有者權益類應當列示所有者權益的合計項目。
資產負債表應當分別列示資產總計項目和負債與所有者權益之和的總計項目,并且這二者的金額應當相等。
(二)資產的列報
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類至少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1)貨幣資金;(2)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3)應收款項;(4)預付款項;(5)存貨;(6)被劃分為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及被劃分為持有待售的處置組中的資產;(7)可供出售金融資產;(8)持有至到期投資;(9)長期股權投資;(10)投資性房地產;(11)固定資產;(12)生物資產;(13)無形資產;(14)遞延所得稅資產。
(三)負債的列報
資產負債表中的負債類至少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1)短期借款;(2)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3)應付款項;(4)預收款項;(5)應付職工薪酬;(6)應交稅費;(7)被劃分為持有待售的處置組中的負債;(8)長期借款;(9)應付債券;(10)長期應付款;(11)預計負債;(12)遞延所得稅負債。
(四)所有者權益的列報
資產負債表中的所有者權益類至少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1)實收資本(或股本);(2)資本公積;(3)盈余公積;(4)未分配利潤。
三、我國企業資產負債表的一般格式
在我國,資產負債表采用賬戶式的格式,即左側列示資產;右側列示負債和所有者權益。
資產負債表由表頭和表體兩部分組成。表頭部分應列明報表名稱、編表單位名稱、資產負債表日和人民幣金額單位;表體部分反映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內容。其中,表體部分是資產負債表的主體和核心,各項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按流動性排列,所有者權益項目按穩定性排列。我國企業資產負債表的格式一般如表10-1所示:
四、資產負債表編制的基本方法
(一)“期末余額”欄的填列方法
資產負債表“期末余額”欄內各項數字,一般應根據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類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具體方法如下:(1)根據一個或幾個總賬科目的余額填列;(2)根據明細賬科目的余額計算填列;(3)根據總賬科目和明細賬科目的余額分析計算填列;(4)根據有關科目余額減去其備抵科目余額后的凈額填列;(5)綜合運用上述填列方法分析填列。
(二)“年初余額”欄的填列方法
本表的“年初余額”欄通常根據上年末有關項目的期末余額填列,且與上年末資產負債表“期末余額”欄一致。如果企業上年度資產負債表規定的項目名稱和內容與本年度不一致,應當對上年年末資產負債表相關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照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年初余額”欄。
(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