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繳納所得稅的計算
現行企業所得稅稅率:25%
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稅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
【例l0-59】甲公司2010年度按企業會計準則計算的稅前會計利潤為l5 500 000元,所得稅稅率為25%。甲公司令年實發工資、薪金為2 000 000元,職工福利費300 000元工會經費50 000元,職工教育經費100 000元,經審查,甲公司當年營業外支出中有120 000元為稅收滯納罰金。假定甲公司全年無其他納稅調整因素。
稅法規定:
1.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據實扣除;
2.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l4%的部分準予扣除;
3.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
4.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后納稅年度扣除。
[答疑編號1670101208]
『正確答案』
本例中,按稅法規定,企業在計算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扣除工資、薪金支出2 000 000元。扣除職工福利費支出280 000元 (2 000 000×14%),工會經費支出40 000元(2 000 000×2%),職工教育經費支出50 000元(2 000 000×2.5%)。
甲公司有兩種納稅調整因素,
一是已計入當期費用但超過稅法規定標準的費用支出;
二是已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但按稅法規定不允許扣除的稅收滯納金。
這兩種因素均應調整增加應納稅所得額。
納稅調整數=(300 000-280 000) +(50 000-40 000) +(100 000-50 000) +120 000=200 000(元)
應納稅所得額=15 500 000+200 000=15 700 000(元)
當期應交所得稅額=15 700 000×25%=3 925 000(元)
(二)所得稅的賬務處理
“所得稅費用”科目,借增貸減,期末無余額
【例題】2010年企業計算應繳納的所得稅為3 925 000元。
[答疑編號1670101209]
『正確答案』
借:所得稅費用 3 925 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3 925 000
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
當期所得稅費用=當期應交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負債期末余額-遞延所得稅負債期初余額)-(遞延所得稅資產期末余額-遞延所得稅資產期初余額)
【例l0-60】承例10-59甲公司遞延所得稅負債年初數為400 000元,年未數為500 000元,遞延所得稅資產年初數為250 000元,年未數為200 000元。
[答疑編號1670101210]
『正確答案』
甲公司所得稅費用的計算如下:
遞延所得稅=(500 000-400 000)+(250 000-200 000)=150 000(元)
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遞延所得稅=5 000 000+150 000=5 150 000(元)
甲公司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 4 075 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3 925 000
遞延所得稅負債 100 000
遞延所得稅資產 50 000
【例題·單選題】企業計算應所得稅時,正確的會計分錄是( )。
A.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費用
B.借:管理費用 貸:所得稅費用
C.借:所得稅費用 貸:銀行存款
D.借:所得稅費用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答疑編號1670101211]
『正確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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