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2014年會計從業考試課程全面的了解會計證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匯總了2014年會計證考試重點:《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德》,希望對您參加2014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所幫助!
第三章 稅收法律制度
第一節稅收概述
一、稅收的概念與分類
(一)稅收概念與分類
1.稅收的概念。稅收,是指以國家為主體,為實現國家職能,憑借政治權力,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無償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特定分配方式。
2.稅收的作用。稅收的作用是稅收職能在一定經濟條件下的外在表現。在不同的歷史階段,稅收職能發揮著不同的作用。在現階段,稅收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稅收是國家組織財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稅收是國家調控經濟運行的重要手段。
(3)稅收具有維護國家政權的作用。
(4)稅收是國際經濟交往中維護國家利益的可靠保證。
(二)稅收的特征
稅收與其他財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三個特征。這就是所謂的稅收“三性”,它是稅收本身所固有的。
(三)稅收的分類
1.按征稅對象分類。可將全部稅收劃分為流轉稅類、所得稅類、財產稅類、資源稅類和行為稅類五種類型。如表3—1所示。
表3—1按征稅對象對稅收的分類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體系分類。可分為工商稅類、關稅類。如表3—2所示。
表3—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體系對稅收的分類
3.按照稅收征收權限和收入支配權限分類。可分為中央稅、地方稅和中央地方共享稅。如表3—3所示。
表3—3按稅收征收權限和收入支配權限對稅收的分類
4.按照計稅標準不同進行的分類。可分為從價稅、從量稅和復合稅。如表3—4所示。
表3—4按計稅標準不同對稅收的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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