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為了備考2014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中大網校編輯特別整理了土地登記代理人理論與方法相關復習資料,幫助大家順利通過2014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
我國的土地權利體系及其設置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土地權利體系設置是指由國家對土地權利的種類和內容做出規定。
二、我國的土地權利體系
國家土地所有權是一種公權利。
三、我國土地權利體系設置的指導思想
(一)要實現土地權利設置的公平和效率www.ExamW.CoM
(二)要保障經濟的可持續發展(①經濟效益、②社會效益、③生態效益)。
四、我國土地權利體系設置的原則
(一)物權法定原則
1)土地權利必須由法律設定,而不能由當事人任意創設。
2)土 權利的效力必須由法律規定。
3)土地權利公示的方法必須由法律規定。
(二)一物一權原則
1)一物之上只能有一個所有權;
2)物權的客體只能是獨立有體物;
3)一物之上可以設立若干個可以相容的物權。
所謂“一物”,是指物的單獨、個別的存在,它必須是獨立的一個物,物的一部分不能獨立成為物權的客體。
如隨著土地利用逐漸趨于立體化,高架橋、地下鐵路、地下商場等的大量出現,使得一塊土地上下一定的空間范圍也成為“一物”。
(三)土地權利變動公示、公信原則
公示原則是在土地權利變動時,將變動的事實通過一定的方式公示于眾,使第三人知道該土地權利變動的情況。
(四)從實際出發的原則
1)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已在我國初步確立,土地權利的設置要同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相適應,
2)要尊重我國土地權利變遷發展的歷史和現實,要與憲法精神和社會已普遍接受的法律原則相一致。
(五)土地用途特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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