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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民法院根據利害關系人的申請宣告失蹤公民死亡在期限上的條件是( )。
A.下落不明滿四年
B.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兩年
C.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從戰爭開始之日起滿兩年
D.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從戰爭結束之日起滿四年
E.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四年
標準答案:a, b, d
解 析:根據《民法通則》第二十三條規定,宣告公民死亡,必須具備的條件中,宣告人下落不明達到法定期間。該法定期間有三種情況:一是一般情況下下落不明滿四年;二是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滿兩年;三是戰爭期間下落不明,從戰爭結束之日起滿四年。
2、 依據我國《民法通則》規定,有權指定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有關組織包括( )。
A.未成年人父親所在單位
B.未成年人母親所在單位
C.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
D.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民委員會
E.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勞動部門
標準答案:a, b, c, d
解 析: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失去監護能力,則應按下列順序確定其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沒有上述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3、 依照我國現行法律,可以擔任精神病人的監護人的有關組織包括( )。
A.成年子女
B.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
C.精神病人住所地的村民委員會
D.精神病人住所地的民政部門
E.精神病人所在單位
標準答案:b, c, d, e
解 析:對于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照《民法通則》第十七條,應當按照下列順序確定監護人: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親屬;5)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者其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者其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裁決。沒有以上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4、 監護人的職責主要有( )。
A.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益
B.保護和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C.代理被監護人參加民事活動
D.教育和照顧被監護人
E.代理監護人進行訴訟
標準答案:a, b, c, d
解 析:監護人的職責中,代理被監護人進行訴訟。
5、 監護終止的原因主要有( )。
A.被監護人獲得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B.監護人或被監護人死亡
C.監護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D.監護人自行辭去監護
E.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
標準答案:a, b, c, e
解 析:監護人自行辭去監護,是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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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