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科目《法律知識》考點及鞏固練習 | ||||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規定,聯營企業、中外合資或者合作企業的聯營、合資、合作各方,認為聯營、合資、合作企業權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權益受具體行政行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 | ||||
聯營企業、中外合資或者合作企業的聯營、合資、合作各方,認為聯營、合資、合作企業權益受具體行政行為侵害的,均可以( )的名義提起訴訟。 A.自己 B.企業 C.聯營企業、中外合資或者合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D.不可以自己的名義 答案: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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