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為了備考2014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中大網校編輯特別整理了土地登記代理人理論與方法相關復習資料,幫助大家順利通過2014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
土地所有權的內容及限制
土地所有權內容包括對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權能。
占有權能是對土地事實管領的權能
占有表現為權利人對物的控制不受他人侵犯的狀態。
占有可分為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合法占有又分為自己占有和他人占有。
現代民法為保護他人占有,賦予其以占有權人的法律地位,并使占有權成為一種單獨的物權,以鼓勵非所有權人對他人所有物的合法占有與利用。
使用權能是對土地依其性質和用途加以開發、利用、經營的權能
在法律關系上,使用表現為權利依照自己的意志對物加以利用或不利用的行為權利。這種權利不僅賦予權利人的使用行為以合法性,而且給予其使用行為以排除他人不法干涉的效力。
收益權能是獲取土地產出或者其他土地收益的權能
收益權是一項獨立的權能。
土地所有權人可以將占有權和使用權讓渡于他人而保留一定的收益權。
處分權能是對土地實施事實變化行為或者法律變化行為的權能
拆除建筑物,是通過改變物之自然狀態而改變其權利狀態。單純對自然狀態的改變不構成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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