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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法律知識輔導資料(7)
第二節 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
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是指構成民事法律關系的必要因素。任何民事法律關系都由幾項要素構成,要素發生變化,具體的民事法律關系就隨之變更。民事法律關系包括主體、內容和客體三個要素。
一、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
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簡稱民事主體,是指參加民事法律關系,享受民事權利并承擔民事義務的人。在我國,民事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和國家等。任何個人和組織要成為民事主體,必須由法律賦予其主體資格。民事主體人格的確定,應依據以下條件:
其一,具備獨立法律人格者應有自身的獨立性;
其二,賦予主體獨立法律人格,必須對第三人有益無害;
其三,賦予主體獨立的法律人格,對其內部成員應利多弊少。
民事法律關系作為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系,總是要有多方主體參加。在參加民事法律關系的當事人中,享有權利的一方是權利主體,承擔義務的一方是義務主體。在某些民事法律關系中(例如贈與等),一方只享有權利,另一方只承擔義務。而在大多數民事法律關系中,雙方當事人都既享有權利,又承擔義務。在這些民事法律關系中,每一方當事人既是權利主體,又是義務主體。當事人的這種雙重主體身份,是由這些法律關系的雙務性決定的民事法律關系的每一方主體可以是單一的,也可以是多數的。
二、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
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指民事主體所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民事權利,是指民事主體為實現某種利益而依法為某種行為或不為某種行為的自由。權利有三個要素:1、權利的核心是利益;2、權利的內容是行動自由;3、權利的保障是國家暴力。
民事義務,是指義務人為滿足權利人的利益要求而依照法律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約束。義務也同樣包括三個要素:1、義務的目的是實現他人的利益;2、義務的內容是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約束;3、義務的強制來自國家暴力;如果義務人不履行其義務,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在民事法律關系中,權利和義務是相互對立、相互聯系在一起的。在任何一個民事法律關系中,權利和義務都是一致的,權利的內容要通過相應的義務表現,而義務的內容則由相應的權利限定。當事人一方享有權利,必然有另一方負有相應的義務,并且權利和義務往往是同時產生、變更和消滅的。因此,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是從不同的角度來表現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的。
三、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
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所指向的對象。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如果沒有具體的對象,就將成為無法落實、毫無意義的東西。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主要有五類,即物、行為(包括給付財產、完成工作任務、提供勞務服務三種)、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和權利。其中,物主要是物權法律關系的客體。
例題(單選)1、構成民事法律關系的三要素為( )
A.主體、行為、權利和義務
B.物、行為、智力成果
C.主體合格、內容合法、意思真實
D.主體、客體、內容
分析:任何法律關系的三要素都是主體、客體和內容,民事法律關系也不例外,咱們前面也說過了。所以當然應該選D。
例題(多選)2、民事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包括:( )
A.參加民事法律關系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人
B.民事主體間的權利和義務
C.民事法律關系的權利和義務所指的對象
D.民事法律關系的標的
E.民事法律關系的原則
分析:這道題也是讓選民事法律關系的三要素,可是為什么和上面一題的選項都不一樣呢?應該選哪一個呢?其實道理是一樣的。民事法律關系的三要素是主體,客體和內容。那么什么是主體?什么是客體?什么是內容?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是指參加民事法律關系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人。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民事法律關系的權利和義務所指的對象。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指的是民事主體間的權利和義務。故本題應選ABC。本題只是換了一個角度問問題,所以大家應該全面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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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