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壓器事故處理的一般原則
(1)凡變壓器的主保護(瓦斯、差動)動作,或雖主保護未動作,但跳閘時變壓器有明顯的事故象征(爆炸、火花、煙等),在未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前,不得送電。
(2)兩臺變壓器運行,一臺故障,值班人員應注意監視另一臺變壓器過負荷情況。若有備用變壓器應先投入備用變壓器。
(3)瓦斯保護動作跳閘后,應停止冷卻器運行,避免把故障部位產生的碳粒和金屬微粒擴散到各處。檢查變壓器油位,油色,油溫有無變化;油枕及變壓器壓力釋放器是否動作,噴油或大量漏油;瓦斯繼電器中有無氣體,瓦斯保護的二次回路;其它保護動作情況。
(4)差動保護動作跳閘后,檢查變壓器差動保護范圍內的瓷絕緣是否閃絡,損壞,引線是否有短路、接地,保護及二次回路是否有故障,直流回路是否有兩點接地。
(5)變壓器后備保護動作,三側開關跳閘后,檢查保護動作情況及主保護有無異常信號、變壓器及各側設備是否有故障點。若未發現問題,經調度同意可對變壓器從高壓側向低壓側試送電。
(6)中、低壓側總開關跳閘后,應首先檢查確認變壓器或中、低壓側母線無故障,然后根據變壓器保護及其它保護(線路、母差、失靈)和自動裝置動作情況判明是誤動還是越級。若經檢查確認是越級時,應拉開保護拒動的開關或隔離拒動的開關,拉開該母線上其它所有饋路開關,并根據調度命令用總開關向母線試充電,正常后逐次試送饋路。若檢查無明顯故障和其它保護動作,應拉開母線上所有開關,根據調度命令逐條試送。若檢查發現有明顯故障時,應排除故障或將其隔離后,變壓器再送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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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