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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掌握負荷的計算方法
JGJ/T16—1992《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
《工業和民用配電設計手冊》第二版
1.2.1負荷計算的內容和目的
1.2.2負荷計算的方法及用途
1.2.3設備功率的確定
1.2.4需要系數法確定計算負荷
1.2.5利用系數法確定計算負荷
1.2.6二項式法確定計算負荷
1.2.7單位功率法和單位指標法確定計算負荷
1.2.8單相負荷計算
1.2.9功率損耗計算
1.3.1負荷計算的內容和目的
設備容量、計算負荷、尖峰電流
(1)計算負荷又稱需要負荷或最大負荷。
(2)尖峰電流指單臺或多臺用電設備持續1s左右的最大負荷電流。
(3)平均負荷為某段時間內用電設備所消耗的電能與該段時間之比。
1.3.2負荷計算的方法及用途
負荷計算的方法有需要系數法、利用系數法、二項式法、單位面積功率法等幾種。
(1)需要系數法。用設備功率乘以需要系數和同時系數,直接求出計算負荷。
(2)利用系數法。采用利用系數求出最大負荷班的平均負荷,再考慮設備臺數和功率差異的影響,乘以與有效臺數有關的最大系數得出計算負荷。
(3)二項式法。將負荷分為基本部分和附加部分,后者考慮一定數量大容量設備影響。
(4)單位面積功率法、單位指標法和單位產品耗電量法。
1.3.3設備功率的確定
進行負荷計算時,需將用電設備按其性質分為不同的用電設備組,然后確定設備功率。
對于不同負載持續率下的額定功率或額定容量,應換算為統一負載持續率下的有功功率,即設備功率Pe。
(1)連續工作制電動機的設備功率等于額定功率。
(2)短時或周期工作制電動機(如起重機用電動機等)的設備功率是指將額定功率換算為統一負載持續率下的有功功率。
當采用需要系數法和二項式法計算負荷時,應統一換算到負載持續率ε為25%下的有功功率。
Pe=Pr√εr/0。25=2Pr√εr,kW (5-2-1)
當采用利用系數法計算負荷時,應統一換算到負載持續率ε為100%下的有功功率。
Pe=Pr√εr,
1.3.4需要系數法確定計算負荷
(1)用電設備組的計算負荷及計算電流:
有功功率 Pjs =KxPe, kW (5-2-5)
無功功率 Qjs =Pjstgφ,kvar (5-2-6)
(2)配電干線或車間變電所的計算負荷:
有功功率 Pjs=KΣpΣ(KxPe) kW(5-2-9)
無功功率 Qjs=KΣqΣ(KxPe tgφ) kvar(5-2-10)
(3)配電所或總降壓變電所的計算負荷,為各車間變電所計算負荷之和再乘以同時系數K∑p和K∑q。對配電所的K∑p和K∑q分別取 0。85~1和095~1,對總降壓變電所的K∑p和K∑q分別取0.8~0.9和0.93~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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